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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公安局新宾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抚顺市 工程建设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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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任**024-56****66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宾县公安局新宾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行政区域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新宾镇肇兴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新宾县公安局新宾镇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宾县公安局新宾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

(新宾县公安局新宾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县公安局新宾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宾县公安局新宾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4

采购需求:查看

新宾县公安局新宾派出所搬迁升级改造 。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新宾镇肇兴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号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进度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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