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湖头镇高山村长者食堂装修工程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湖头镇高山村民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如下单 位参加本次招投标:1.福建省*顺建设有限公司 2. 福建省皕晟建设有限公司 3.福建省中胤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4.福建曜堃建设有限公司 5.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港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福建省 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福建省*米建设有限公司 9.福建省建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江群建 设有限公司 **.京侨(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艾米粒建设有限 公司 **.福建博*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巨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左左(福建)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锦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优源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笔架建设发展限 公司 **.福建中魁建设有限公司。
1.1. | 工程建设地点: | 安溪县 | ; | |||
; | ||||||
1.2. | 工程建设规模: | 工程总造价 ****** 元 | ||||
1.3.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
(1)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 | ||||
(2)招标类型: | 专业承包 | ;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4.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 |||||
1.5.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 | |||
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 | |||||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
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 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1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1 个标 |
段。
2.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不进行评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通过“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 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免费报名并获取 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 采用双随机的抽取办法 | 。 |
5.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 平台”随机抽取并实时直播,各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投 标 邀 请 书 在 “ 安 溪 县 小 规 模 建 设 工 程 阳 光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安溪县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6 号楼 B 栋 *** 店 联系人:小黄
电 话:***********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