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自然资公告告字[****]2号)
泰自然资公告告字[****]2号 ****年**月**日
经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泰宁县大洋坪工业园区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并且 ≤3.***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并且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达到净地出让供地条件。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5*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本省范围内曾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自然人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号8楼(行政服务中心8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市泰宁支行,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所, 中国银行泰宁支行,邮政储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宁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宁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