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邯经出告字[****]**号)
邯经出告字[****]**号 ****年**月**日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委托,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赵王大街以东、美的路以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类工业用地 | *****.7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邯郸市东环路***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层北大厅**号窗口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邯郸市东环路***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层北大厅**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邯郸市东环路***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拟出让地块上有罚没建筑物价值2639.71万元与土地一并出让。地上建筑物价款由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上缴财政,如产生增价全部视为土地出让价款。
2.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项目类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指标按照《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0)规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3.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冲抵地价款。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和罚没地上建筑物价款。
5.该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经济指标和技术要求;生活服务设施与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不超过净用地面积7%。
6.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建成竣工。
7.该地块单位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0.3759吨标准煤/万元,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2550吨标准煤。
8.其它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东环路***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袁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行高开区支行
开户账号:************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