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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荫寺管理所管理用房维修改造等工程成交公告
安徽六安市 中标信息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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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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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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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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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郝**0552-30****7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普荫寺管理所管理用房维修改造等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普荫寺管理所管理用房维修改造等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市龙河路北侧(限公司办公使用)

成交报价:***********元(¥******.**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普荫寺管理所管理用房维修改造等工程

施工范围:普荫寺管理所管理房内外墙面铲除,内墙刷乳胶漆,外墙喷真石漆,走廊及楼梯护栏、门窗、地砖拆除重装,屋面防水处理,并进行水电线路改造,自来水管网维修改造,铺设***管,安装水表、阀门等,管网接入叶集区平岗街道自来水管网等;管理所院内原铁门与围墙护栏重新制作安装等。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以采购人下达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

*、评审专家名单:何仕英、林廷模、赵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磋商文件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察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安徽省*安市皖西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蚌埠市凤阳西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项目进度
2024-06-27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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