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图书馆、行政楼、校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项目,于****年8月**日**时**分, 在*************2楼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图书馆、行政楼、校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名 | 第*名 | 第*名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里桥建材市场 | 苏州市干将东路***号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路****号2号楼**** |
预计中标金额(元/年) | ****** | ******.** | ******.** |
公示期:自****年8月**日至****年 8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年8月**日
附件:
成交公告附件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