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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G575线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新疆哈密市 中标信息
2016-08-11
查看原文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史**0991-52****0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受***************的委托,就****线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线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晓群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号凯旋城3号楼***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总成交金额:******.** *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中标人名称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中标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北京市东城区东*前炒面胡同**号(成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方毅、赵尔胜、杨新龙、程鹏、燕东、张永亮、刘茹吟、曾伟、周军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起点位于伊吾军马场西侧,与即有****线连接,由北向南穿越天山,终点位于哈密市城北的****线与****线交叉路口,与****线相接,路线全长**.***公里。主要控制点:巴里坤县奎苏镇、西山林场、葫芦沟、南山口、哈密北互通、哈密西互通。本项目采用双向*车道*级公路标准,山岭区设计速度**公里/小时,平原区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米,桥涵设计车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全线共设有特大桥2座*****;大桥**座*****;中小桥**座****;通道5道、涵洞**道;特长隧道1座******;互通式立交3处;连接线1条;拟建路段管理中心1处,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与收费站合建),隧道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危险品检查站2处(与收费站合建)。

计划建设工期为4年,工可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人民币,平均每公里造价****.***元。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名称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信息如下:

成交社会资本法人: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胡方毅、赵尔胜、杨新龙、程鹏、燕东、张永亮、刘茹吟、曾伟、周军

主要成交条件:

1.本项目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政府特殊股份”模式实施,由经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并获得项目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

2.项目总投资约******.***元人民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申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对项目进行资金支持。车购税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部分注入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其余项目资本金和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车购税投资安排的控制数额为**.***元,实际金额及到位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确定的资金额度和资金下达时间为准。

3.项目实施机构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是项目公司的特殊管理股东,特殊管理股东不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管理,不参与收益分成,也不承担项目公司风险,全部风险和收益由社会资本承担。特殊管理股东具有特别投票权,保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负责对车购税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4.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在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5.收费期限为**年。

项目进度
2016-08-11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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