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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雁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滴水岩水库水体修复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四川资阳市 中标信息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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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蒋**028-87****09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就“滴水岩水库水体修复技术服务项目单*来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单*采购**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单*采购**号

项目名称:滴水岩水库水体修复技术服务项目单*来源采购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川省资阳市和平路老区委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单*采购**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总成交金额:****.6 *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 江阴市申港街道申泰路**号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 *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次性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的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明(业主代表)、文建、杨红利、周维、李悦、葛菲、杨元伟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川资阳市雁江区滴水岩水库水体修复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

3.水库现状:劣Ⅴ类水体。

4.拟采用石墨烯光催化专利技术,致力于光催化技术在水环境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对资阳市雁江区滴水岩水库水体修复技术服务。

5. 服务周期:暂定**个月

6. 质量要求:水库水质达到***类

*、服务内容

1.依据现场勘查调研,编制针对水库外源污染消减治理的技术方案,以确保在水体修复服务期间,能尽量满足相关修复服务的边界条件。主要边界条件如下:

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对集中饮用水源地*级保护区、*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相关要求;

无工业污水直排、偷排、漏排进入水库情况;

(3)无日常生活废水、畜禽养殖污水及农业污染废水直排进入水库现象;

(4)关于边界条件的其他说明: 水库周边初期雨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消减治理,提供治理方案 。

商务要求及其他条款要求

 技术标准及验收

1、水质指标

水体本底指标及整个服务期水质检测数据,由有资质的第*方检测机构对水库取水口规定区域水质采样检测,检测指标类项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关要求,本技术服务项目目标水质为地表Ⅲ类水质标准。

2、第*方检测:

所治理水库水质数据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第*方检测机构实地取样采集和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报告同时提供甲乙双方共同参阅使用;若甲乙双方对共同委托的第*方水质检测报告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均可自行向有资质的第*方水质检测机构重新取样和检测,相关检测费用自行承担。

3、项目达标验收:

经第*方检测后水质指标结果达到本条第1款中的水质标准,即视为达到验收条件。

4、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确保外源污染基本控制,并对异常污染源进入进行配合协调处理。

(2)乙方负责现场实施和水体修复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光催化网现场布设和日常维护,水库日常维护和光催化网设施设备的全过程管理等。

(3)如甲方为项目提供的其他环境和景观美化作业及关联服务,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4)甲方需对周边群众或故意破坏人员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如有影响治理工作行为发生的,甲方应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乙方应配合做好相关解释及疏导工作。

(5)修复服务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成验收申请后7天内对修复项目进行验收,否则修复服务项目视为验收合格。

(6)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乙方及时安排实施计划,及时制定修复技术方案。

(7)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承担现场管理及安全工作。

(8)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9)水库水体修复服务期间,所需的治理设施及配套物品由乙方根据水体水质变化和修复需要自行调节(增减)处置,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整个水体修复技术服务项目结束后,所有的相关设施和配套物品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给予相应的支持和配合。

5、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实施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部分设施设备费用,按本合同总价的**%支付;

(3)水库实施治理后,经第*方检测水质指标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3)在维保服务期内,连续6个月水质稳定达到本协议第*条第1款中的水质标准,甲方在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4)第*年修复治理和维保结束,经检测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5%;

(5)第*年维保结束,经检测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3%;

(6)第*年维保结束,经检测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所有剩余尾款;乙方向甲方开具6%税率技术服务增值税发票。

6、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约定免责情形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约。

 甲方应按照国家对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相关要求加强水库周边的管理。如因周边群众或故意破坏人员等导致治理周期及效果受影响,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另本项目履行过程中边界条件发生极端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泄洪、低温冰冻、连续阴雨达到*天或*月内累计阴雨天达到**天或以上等情况导致治理周期和效果发生变化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如甲方未按合同进度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逾期按合同总额的*分之*计算日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7、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致同意用书面形式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不能擅自单方解除合同(不可抗力之外)。

如单方解除合同给另*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赔偿额为合同总价的**%。

 8、 争议处理及其他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切争议, 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标的名称:滴水岩水库水体修复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为: [****]单*采购**号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 ****.6*元(大写:**********元整

*、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即:****年9月**日

项目进度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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