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受********的委托,就伊川县土地复垦和补充耕地指标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伊川县土地复垦和补充耕地指标开发建设项目,伊公交易采【****】***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采【****】***号
*、中标项目简要说明:对伊川县全域土地复垦和补充耕地后备资料调查核实、项目投资、立项申报、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工程验收、指标报备等。本项目预计形成土地复垦增减挂钩指标规模****亩,补充耕地指标****亩。
*、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年6月**日
评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申随水 霍妙贤 张杰 何为 高跃宏 陈冬峰 徐红杰
*、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
联合体成员*:**************,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大学科技园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号1号楼****室
*、中标金额:土地复垦增减挂钩指标*****.**元/亩,补充耕地指标*****.**元/亩。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伊川县鹤鸣路***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楼****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伊川县土地复垦和补充耕地指标开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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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