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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用设备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安徽淮北市 中标信息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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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程**0561-68****5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闫**0561-68****6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采购医用设备项目(*次)(第*包)

中标(成交)公告

 

***********受********委托,就********采购医用设备项目(*次)(第*包)进行采购,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小组)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

2、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濉溪县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楼

3、项目负责人:***

4、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采购医用设备项目(*次)(第*包)

2、项目编号:****-********-3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濉溪路***号源创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备注

1

新型*体化C型臂主机架

*****

南京普爱

1

*****

*****

2

高频高压X射线发生器和高频逆变电源

****

南京普爱

1

******

******

3

**英寸普通液晶显示器

*****

南京普爱

1

*****

*****

4

9英寸影像增强器

*******-**

日本

1

*****

*****

5

**像素超低照度数字摄像,像素矩阵:*********

**-******

南京

1

*****

*****

6

电动可调式限束器

X-***

南京普爱

1

*****

*****

7

密纹滤线栅:***/**栅比:8:1焦距:****

****-****

韩国君王

1

*****

*****

8

数字采集处理系统

*****

南京普爱

1

*****

*****

9

手持控制器

****

南京普爱

1

****

****

**

激光*字定位器

——

南京普爱

1

****

****

合计(元)

 

******.

******

 

*、评标专家名单

花继平、李传富、王利、徐莉、***(采购人代表)

*、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招标(采购)日期:********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未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

不收费。

**、公告期限

本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日)。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第*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受理部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其它

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中标人及时将生效后合同进行合同备案(参见:中心网站“下载资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手册”)。2.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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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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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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