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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苑(安置点一)廉租房小区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安徽淮南市 中标信息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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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苏**188****6132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张**0554-66****8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银杏苑(安置点*)廉租房小区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银杏苑(安置点*)廉租房小区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1--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日期: ****/4/1

****/4/4

 

采购人:中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南*环路西段(金寨南路西)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址:淮南市环球港师院公寓楼1号楼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大写:******元整),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址: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器(科创中心)A***  

 

中标(成交)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业绩:无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赵志强(组长)、陶方斌范传武 

(社会)监督员: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号;

 

收费金额:*****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对上述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中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附件:1、采购文件

 

 2、中标人的成交主要标的(最终排名、*次报价函)

 

3、中标人的业绩(谈判文件“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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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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