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泾县环保局商务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宣城市 中标信息
2019-03-07
查看原文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张**152****7515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泾县环保局商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1日

采购日期:****年3月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7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东风本田-艾立坤

****款 2.** 经典款

东风本田-艾立坤

****款 2.** 经典款

1辆

******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汤雪峰 张蓓 王光宏

采购人名称:*******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37日至3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联系人:卫先生,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

************

****37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进度
2019-03-07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同类中标信息
换一页
热门行业推荐
光电通信 其他 生态环保
标客栈版权所有
ICP备案证书号:皖ICP备200087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