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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西河湿地公园四号驿站软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安徽合肥市 中标信息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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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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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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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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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黄**63****72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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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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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塘西河湿地公园*号驿站软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塘西河湿地公园*号驿站软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财政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厦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岩,董前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塘西河湿地公园*号驿站软装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18-12-07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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