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小盆栽花卉示范基地配电设备 | ||||||||||||||
采购编号: | 东采询〔****〕7号 |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股东控股的;③其中*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注):供应商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电子文件(整合成*个***文件格式)。已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采购人名称: | **********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 ||||||||||||||
经办人名称: | *** | ||||||||||||||
采购结果附件: |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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