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天龙镇区段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 ***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平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委托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省道天龙镇区段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 ( 安市公资交(建)告(****) *** 号 ) 已于 **** 年 ** 月 ** 日 ** 时 3 0 分在***********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元
中标工期: ** 5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级
注册(职称)证号: 黔************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 ** 元
中标工期: ** 5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级
注册(职称)证号: 赣************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元
中标工期: ** 5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级
注册(职称)证号: 川************
中标结果公示至 **** 年 8 月 **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 交通运输局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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