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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信阳市 招标公告
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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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方**0376-29****3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刘**151****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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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已由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县****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施工

2.2 标段划分:*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施工Ⅰ标

*斤、苏河标段;工程量:整修*斤乡北杨湾村的油榨塘、南金村的北金湾塘,苏河镇张堂村的张堂塘;加固*斤乡北杨湾村河岸***、王店村河岸***;修建*斤乡余店村的中间组堰、余新湾堰、后洼堰,王店村*斗堰、*斗堰、红石堰等。

施工Ⅱ标

新集、箭厂河、陈店标段;工程量:整修箭厂河乡油榨河村油榨塘,新集镇董店居委会老街塘、夏坳塘、胡湾塘、陈楼塘;修建陈店乡高湾村芦山堰,新集镇董店居委会陈楼堰;加固陈店乡高湾村高湾村河岸****。

施工Ⅲ标

*里、周河标段;工程量:整修*里畈镇王里河村王里河塘,*里居委会芦畈上塘、中塘、下塘,张店村王洼塘;修建*里畈镇王里河村王里河堰、曾庄堰,周河乡熊湾村石磨堰、下熊湾堰;整修*里畈镇王里河村王里河堰渠道****;修建*里畈镇王里河村机耕路*****;加固*龙山村曾庄河岸****。

施工Ⅳ标

泗店乡、田铺乡标段;工程量:整修泗店乡*湾村鲁堂塘、彭湾塘,分水岭村北风咀塘、柏树洼塘,计河村田铺洼塘,田铺乡田铺居委会胡湾塘;修建泗店乡*湾村彭湾堰、*方堰,分水岭村唐洼堰;修建泗店乡*湾村祠堂畈生产路****、香西灌渠****;修建计河村排水沟*****、生产路****。

施工Ⅴ标

吴陈河标段;工程量:整修吴陈河镇王洼村陈堂上、下塘,窑上、窑下塘,谢大冲塘,邱堂村破楼房塘,龚洼村谢桃园塘,吴陈河居委会张围孜塘;修建王洼村陈湾堰;修建王洼村排水沟*****、机耕路****、生产路****;王洼村水田改造***亩。

2.4 工期:拟定工期为***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证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近*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3.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8 、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9 、各投标人允许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允许中两个标段,且必须为不同项目经理。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 **** 年 6 月 ** 日至 6 月 **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下午**:**至**:**,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至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整(¥: ***.**元)含图纸 ,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 7 月 8 日上午 **:** ,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施工Ⅰ标:**元整(¥: *****.**元);

施工Ⅱ标:**元整(¥: *****.**元);

施工Ⅲ标:**元整(¥: *****.**元);

施工Ⅳ标:**元整(¥: *****.**元);

施工Ⅴ标:**元整(¥: *****.**元)。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缴纳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号: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安排。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

人:***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号王鼎大厦*号楼**层

行政监督机构:新县农业局

联系电话:****-*******

项目进度
2016-06-13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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