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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首批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河南濮阳市 招标公告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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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王**0393-61****0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1.招标条件: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首批项目基坑监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首批项目基坑监测;

2.2招标编号:******-****-***;

2.3项目地点:濮阳市中医院、濮阳市文化宫、濮阳市恒丰绿地、濮阳市康复医院、濮阳市新阳光大厦;

2.4项目概况: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濮阳市中医院),项目主体位于濮阳市中医院北部广场地下,建筑面积****.4平方米,估算总投资*****元;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工人文化宫),项目主体位于濮阳市工人文化宫西南角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估算总投资*****元;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康复医院),项目主体位于濮阳市康复医院南、北两侧广场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估算总投资******元;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恒丰绿地),项目主体位于濮阳市恒丰绿地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估算总投资******元;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新阳光大厦),项目主体位于濮阳市新阳光大厦地下,建筑面积*****.8平方米,估算总投资******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批复文号:濮发改投资【****】***号,濮发改投资【****】***号,濮发改投资【****】***号,濮发改投资【****】***号,濮发改投资【****】***号;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5个单项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完成的监测内容。

2.9监测周期: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其中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首批项目(濮阳市中医院)监测周期暂定**个月;其它项目监测周期暂定**个月;

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如有需要出具的监测报告需得到建设职能部门认可)。

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报名企业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需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岩土类或测量类或其它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基坑类别为*级的基坑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年的财务报告(限定为****年度、****年度、****年度)。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单位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6.2 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年5月3日至****年5月9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获取地址:濮阳市阳光大厦负*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近*年财务报告,限定为****年度、****年度、****年度;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基坑监测合同和基坑监测报告等资料原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料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须携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

行号:************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濮阳市**路与历山路交叉口建苑商务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年5月3日

项目进度
2017-05-03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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