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快检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绍兴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澄清人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快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开标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号新地大厦*楼*****************开标室*(***室)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澄清理由:应采购人要求。
**、澄清事项:
对招标文件《第*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技术分进行澄清:
1、技术分第1项第2点中,国家级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部颁发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指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2、技术分第4点第1项,检测覆盖率是指投标人快检出具的检测报告中体现的检测项目与本项目要求的检测项目的占比。
3、技术分第4点第2项,评价报告需要为投标人本身所有,即评价报告主体单位需要与投标人名称*致。
4、技术分第6点第1项,快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即可,不*定要投标人所有。
**.其他事项:本澄清公告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号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