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虹山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标的贵州安顺虹山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号)下浮**% 中标工期:施工期+保修期,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 联合体单位:/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号)下浮**% 中标工期:施工期+保修期,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中标候选人:贵州*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号)下浮**% 中标工期:施工期+保修期,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 公示期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