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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镇红岭排洪渠(蕉阳大道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梅州市 招标公告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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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林**0753-78****6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李**0753-28****1
详情部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镇红岭排洪渠(蕉阳大道段)改造工程项目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审批函[****]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改造红岭排洪渠***米,进行混凝土“*面光”衬砌防渗改造,采用***砼箱涵,每隔**米沥青毛毡分缝,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水利工程(按设计、预算文件);

 2.3、核定造价:**.***元(蕉岭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已审定);

2.4、工程地点:蕉岭县蕉城镇红岭;

2.5、建设工期:**个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投标前已进行变更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经核实,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3.7拟投入的施工*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人&**;、材料员)具有相应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3.9因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号梅州分公司)核实身份证原件,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照片交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领取现场踏勘证明书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

3.**、信誉要求:

(1)****8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处罚期限不在****8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 投标报名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类)、*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及近*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复印件;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投入的施工*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的第*代身份证复印,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及近*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复印件;

9)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可附网页截图);

**)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除国家规定可通过*维码验证的除外,其余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提交原件核查)

5.2上述资料*式*份,所有报名材料均按以上顺序用**纸装订成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5.3、报名时间

 ****3 **日上午 9:00 时至**:** 时,下午14:30 时至 **:** (北京时间,下同)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3**日至 4 1(上班时间),到 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号************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4** 8:30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 9:**,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 *************

办公地址: 蕉岭县水务局大楼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1: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蕉城镇红岭排洪渠(蕉阳大道段)改造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于 日已对蕉城镇红岭排洪渠(蕉阳大道段)改

造工程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已经身份证识别器核查。

************梅州分公司(盖章)

期: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

*************(盖章)

期:  

 

 

 

****3**

 

 

项目进度
2017-03-21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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