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信阳市平桥区洪山水库渔船集中停靠点(趸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第*评标室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洪山水库渔船集中停靠点(趸船)项目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趸船1艘(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元。
*、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公告发布时间:****年**月7日至****年**月**日
*、评审信息:
1、评标日期:****年**月**日
2、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评标室
3、评标专家:陈军(招标人代表)、李智君、单浩浩、张贵成、李东艳
*、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 量: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合格要求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元 工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 量: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合格要求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 量:合格
*、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人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洪山村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