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报价)保证金的说明: 1.投标人(供应商)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足额提交投标(报价)保证金,保证金至少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 1 个工作日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以下规定账户。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办 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递交投标(报价)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即可。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保证 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报价)保证金不逾期到达保证金专户 。 2. 该项目对应2个银行子账号,供应商应当从下列 2 个子帐号中选择 1 个子帐号,*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户名、开户行、行号信息如下: (1)账户:鹤壁市公******* 账号: ************************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 **** **** 或 (2)账户:鹤壁市公******* 账号: *******************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 **** **** 注 意:①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可以简写)! ②为避免投标人(供应商)转错子账号,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下方所投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 3. 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报价)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报价)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4.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