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 | ||
项目名称 |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原铜官山区国税局、郊区国税局维修改造设计 | ||
项目内容 | 维修改造设计 | ||
采购人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成交供应商 | ************ | ||
专家名单 | 方勇 吴春 陶勇 | ||
成交金额 | **.***元 | ||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原因 | 无 | ||
书面推荐供应商的理由(采用推荐方式产生供应商的) | 专家推荐单位名称及原因: 铜陵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是铜陵市首家具有建筑工程、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实力雄厚;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为安徽首批双特双甲资质,跻身国家级高新技术优秀企业;业主推荐单位名称及原因:************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并在安徽承接过多项设计项目;中国建筑设计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世界***强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核心成员企业,承接过得项目遍及全国各地。 | ||
集中采购机构 | *********** | ||
采购人联系人 | *** | 采购人 联系电话 | ****-******* |
采购人地址 | ******** | ||
交易中心联系人 | ** | 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 |
中心地址 | 铜陵市投资大厦*楼 | ||
公示期 |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
注:1、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应自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