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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江壹号巡逻船坞修(中间检验)采购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公告
安徽芜湖市 中标信息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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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于**0553-38****0
沈**189****1758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安徽长江*号巡逻船坞修(中间检验)采购项目(*次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长江*号巡逻船坞修(中间检验)采购项目(*次招标)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坝镇蛟矶村

中标金额: ******

评审委员会名单:储丹、娄祥顺、沈方东

招标人名称:**********

地址: 芜湖市

联系人:***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0

公告期限:********日至******** 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业绩及其他

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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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19-06-20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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