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安徽工程大学2018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食品化工设备中标公示
安徽芜湖市 中标信息
2018-12-05
查看原文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常**181****5102
仵**0553-28****3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食品化工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食品化工设备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华强广场D#楼****室

中标金额: *******.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货物名称:甲醇合成工段半实物仿真实训装置 规格型号:**-**** 数量:1套 单价:******元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兴扬 徐海文 江诚 *培金 张明翠

招标人名称:******

地址: 芜湖市北京中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层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6楼**号窗口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18-12-05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同类中标信息
换一页
热门行业推荐
市政 生物医药 光电通信 其他 化学工学
标客栈版权所有
ICP备案证书号:皖ICP备200087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