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食品化工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食品化工设备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华强广场D#楼****室
中标金额: *******.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货物名称:甲醇合成工段半实物仿真实训装置 规格型号:**-**** 数量:1套 单价:******元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兴扬 徐海文 江诚 *培金 张明翠
招标人名称:******
地址: 芜湖市北京中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层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6楼**号窗口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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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