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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许昌市 招标公告
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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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田**0374-86****5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周**185****6112
详情部分

1.招标条件

禹州市****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许发改农经〔****〕**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2工程编号:****-**-*******

2.3工程规模:新修田间道路、新打机井、新建防渗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地点:禹州市境内(鸿畅镇岗沟石村,神垕镇温堂村,鸠山镇上官寺村,方山镇白庄村、艾窝村,花石镇许屯村,方岗镇吕沟村,无梁镇姚店村,浅井镇张地村、扒村,磨街乡青山岭村)涉及9个乡镇**个行政村;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新打机井2眼及配套,新建防渗工程1处;预算资金:******.**元;

*标段:新修田间水泥道路******2,预算资金:******.6元;

*标段:新修田间水泥道路******2,预算资金:******.**元;

2.9计划工期:**日历天。

3.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标段资格要求:

A、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B、投标人须具备凿井*级(含*级)以上资质;

C、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技术培训结业证书并具有中级职称资格;

第*、*标段资格要求: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3.3投标人须持有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个标段;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年 7 月 ** 日至****年 7 月 ** 日(上午8:**至**:**,下午**:**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房间);

4.3联系电话:****-*******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第1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务合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技术负责人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技术培训结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2第2-3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务合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劳务合同;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3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违者取消中标资格;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前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2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元/标段,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中机工程大厦9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箱:*******@***.***

**.监督部门

禹州市农林局纪工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

****年7月**日


项目进度
2016-07-21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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