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5、招标日期:****年4月3日**时**分
6、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永昌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整(¥*******.**)
7、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内容。
8、评审专家名单:陶忠亮 黄宗雯 熊栋林 余艳 朱传卫
9、采购人:******
地址: 广德市桃州镇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德县开发区商贸中心1号地**幢**号营业厅1-2层
项目负责人:杨 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宣城市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执行标准。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年4月 3日至 ****年4月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开发区商贸中心1号地**幢**号营业厅1-2层,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
****年4月2日
附件:招标文件及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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