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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2020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采样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南平市 中标信息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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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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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水质监测委托第*方采样服务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年水质监测委托第*方采样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3.1监测任务实施方案;1.3.2应急预案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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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1 国内 ****** ****** 第*方 *
合计: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按监测任务规定时间执行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按招标文件要求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断面点位坐标,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号)、《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地表水总磷现场前处理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水字〔****〕***号)及招标人规定的技术要求执行;5.2 现场监测项目依据的方法标准与仪器:详见附件1《监测任务实施方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采样原始记录和影像资料,监测当日交至招标人。(2)现场测试项目须加盖***章的监测报告和质量控制报告(纸质和电子件),每月**日前报送给招标人。(3)监测活动的质量管理记录、监测技术记录,包括监测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制成电子媒介,与监测报告*并寄送给招标人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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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 验收合格
2 ** 验收合格
3 ** 验收合格
4 ** 验收合格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年5月1日至****年**月**日

**、违约责任

**.1.1 如果出现以下行为2次以上5次以下(含5次),进行通报;出现5次以上,终止合同;(1)应该使用船只采样,没有使用的;(2)样品运输过程中没有达到冷藏要求;(3)除遭遇极端天气等客观原因外,样品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送达;(4)样品采集、保存、运输过程出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行为被质疑成功的;(5)现场监测项目监测数据出现重大数据质量问题;(6)非本项目人员开展监测任务。**.1.2 出现数据弄虚造假行为,立即终止合同。**.1.3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旦被发现*次透露样品具体采样断面位置信息给招标人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情况,立即终止合同。**.2 甲方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合同标的**%赔偿乙方。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14.1 合同期间,乙方指定一名公司技术负责人魏运金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林建平负责此项目的监测活动和沟通协调。未得到甲方允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更换。 14.2 合同期间,本项目检测技术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0%。 14.3 合同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监测活动中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 14.4 甲方采样计划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未按期执行采样计划的责任。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采购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元路***号 住所:南平市场滨江北路***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丁达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20-04-28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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