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嵊泗县大件垃圾处置服务外包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社会信用代码 |
1 | 嵊泗县大件垃圾处置服务外包项目 | 无 | 不限 | ********** | *******元 | *************** | 嵊泗县菜园镇马关中柱山大*电厂旁 | ******************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嵊泗县大件垃圾处置服务外包项目 | 嵊泗县大件垃圾处置服务外包项目 | 处置泗礁本岛产生的大件垃圾,并对大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 大件垃圾处置后,能达到定海团鸡山的焚烧要求,确保能进行焚烧发电。 | *年 | 设计处置能力达到**吨/日以上,并达到环评标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鲁平龙,吴勇,邵永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无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菜园镇兴海路***号引航大楼9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4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
质疑联系方式: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号
传 真: ****-*******
联系人 : 俞朕杰
监督投诉电话:****-*******
分散采购
单*来源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