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银川分公司****年北塔东路公交首末站办公楼、宝湖公交车场维修车间、景安家园公交首末站办公楼机房租赁项目单*来源采购公示 ****银川分公司****年北塔东路公交首末站办公楼、宝湖公交车场维修车间、景安家园公交首末站办公楼机房租赁项目的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 采购内容: 1、根据新安家园综合业务区建设需要,银川分公司计划租赁由***********拥有产权的北塔东路公交首末站办公楼、宝湖公交车场维修车间、景安家园公交首末站办公楼作为*处新建综合业务区机房,具体采购内容: (1)、选址北塔东路公交首末站办公楼*楼大厅西北角作为兴庆区宁港城综合业务区局站机房,房屋面积**平米,租赁期为*年,*年租金*****元(含税5%)。 (2)、选址宝湖公交车场维修车间(原餐厅内厨房、包间房屋)作为金凤区高桥综合业务接入区局站机房,该房屋面积**平米,租赁期为*年,*年租金*****元(含税5%)。 (3)、选址景安家园公交首末站办公楼*楼大厅西南区域、*层*间办公室作为金凤区阅海*家综合业务接入区局站机房,该房屋面积**平米,租赁期为*年,*年租金*****元(含税5%)。 2、租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单*来源采购原因: 这*处房子位于新建*处综合业务区区域范围内,经区公司网发部和银川分公司网络部实地核实,确认符合机房使用条件。****年7月**日经总办会审议,同意租赁以上房屋。由于以上房屋产权为***********,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第**条单*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释义第*款第3条“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本项目符合单*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故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8月**日至****年9月3日,共4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日期:****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