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豫冀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沿太行高速公路安阳段)工程林地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林州(豫冀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沿太行高速公路安阳段)工程林地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元
质量要求:合格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工
*、评标日期:****年8月**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统*社会 信用代码 控制价(元) 中标金额 (元) 1 河南省林州(豫冀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沿太行高速公路安阳段)工程林地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编制河南省林州(豫冀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沿太行高速公路安阳段)工程林地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河南省鑫森源林业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汝州市永安街 ****************** ******元 ******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秦向芬 郭爱启 岳涛(业主代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号)和(发改办**【****】***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林州市太行路**号
统*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林州市人民路诚信巷3号
统*社会信用代码: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纪检信访室
监督电话:****-*******
************
****年9月1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