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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
云南保山市 招标公告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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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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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

发布时间:****-**-**




************采购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

单*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采购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涉及到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考试服务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服务(简称科目*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服务(简称科目*考试)、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服务(简称科目*考试),以及配备为满足考试服务必须的考试场所及软硬件设备设施。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元,本采购预算为采购人预估的*年度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的预计金额,服务单位*旦成交,将依据实际参加考试(科目*、科目*、科目*)人数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人*次。其中科目*考试单价最高限价:**.**/人*次;科目*考试单价最高限价:**.**/人*次;科目*考试单价最高限价:**.**/人*次。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计划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采购工作,根据开展考试服务的地点安排,本项目须同时在保山市*区*市*县各地区内分别设置社会考场。此类考试服务对考场的设置须符合公安部*** 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范要求,并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的验收。计划开展的“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对考场设置、配套的软硬件设施的相关要求与现正开展的“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的实施标准等同,但****6月份实施的“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因发布了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只有**************参与投标,实际完全满足考试服务要求的服务机构少,“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类考试服务”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变为单*来源采购,最终确认由**************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现在保山市*区*市*县各地区内具有符合标准的考场和软硬件设施,从便于老*姓考试、便于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统合现有资源节约人力和物力、保障项目设施进度等方面的考虑,特申请本次采购按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单*来源采购论证本次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中 第*条第(*)款:“7. 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本项目组织了单*来源采购论证并发布了单*来源审核前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任何质疑。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

*、公示期限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 ********日(*个工作日),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谈判单位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谈判单位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确认投标的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

3.方式:谈判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单*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单*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为*.*****)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分(北京时间)。

2. 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单*来源谈判响应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谈判单位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须在单*来源谈判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单*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单*来源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单*来源谈判响应。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单*来源谈判响应后,还须把电子单*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同时携带**)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单*来源谈判响应,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元。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谈判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谈判保证金”中对谈判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单*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2谈判单位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单*来源采购公告全部内容;单*来源采购公告或单*来源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

5.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龙路***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A座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单*来源采购公告.*******-**-** **:**:**
2论证意见.*******-**-** **:**:**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项目进度
2021-01-05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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