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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第2包
安徽安庆市 中标信息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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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徐**0556-46****2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徐**0556-40****9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怀宁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第2包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财****年第***号)

*、项目名称:怀宁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临路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宁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黄龙镇、石镜乡、月山镇范围内共计1.6*亩高标准农田设计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 赵道南、郝格平、陈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元,由成交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〇**年*月***日

附件: 其他材料(2).***

附件: 其他材料(1).***

项目进度
2021-01-21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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