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楼顶美化方柱采购项目,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选候选人情况:
**.1选包:
第*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参选报价:**.**%
(3)工期:订单发出后【5】个工作日到货,具备安装条件后,自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
(4)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6)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参选报价:**.**%
(3)工期:订单发出后【6】个工作日到货,具备安装条件后,自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
(4)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6)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参选报价:**.**%
(3)工期:订单发出后【6】个工作日到货,具备安装条件后,自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
(4)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6)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评审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年** ***楼顶美化方柱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比选人或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商丘市北海路与豫苑路交叉口东***米路南
招标代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层
联 系 人:***、位耀辉
电 话:****-********、****-********
邮 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