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后坝水库水环境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已由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余庆县子营街道
2.2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亩,新建沿湖防护堤栏、安全护栏***米,沿湖公共休闲步道***米,堤岸土石方开挖约****立方米,步道铺装,水土保持治理,雨污分流治理、公厕***.9平方米,沿岸公共绿化及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2.3 监理服务期限:***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持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遵义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层)。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无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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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余庆县 | 地址: | 遵义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