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的委托,对该单位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年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1.1项目名称:****年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
1.3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包号 | 序号 | 进口产品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1包 | 1 | 不接受 | 正置生物显微镜 (带成套摄像设备) | 1 | 套 | **.8*元 |
2 | 不接受 | 体视显微镜(解剖镜) | 2 | 台 | ||
3 | 不接受 | 普通生物显微镜 | 2 | 台 | ||
2包 | 1 | 不接受 | 荧光偏振仪 | 1 | 台 | ****元 |
2 | 不接受 | 自动化血培养仪 | 1 | 台 | ||
3包 | 1 | 不接受 | 自动化样本工作站(分杯系统) | 1 | 套 | ****元 |
4包 | 1 | 不接受 | ****-**** ***仪 | 1 | 套 | ***元 |
5包 | 1 | 不接受 | 全自动酶标仪/洗板机 | 1 | 套 | **.5*元 |
6包 | 1 | 不接受 | 生物安全柜(双人) | 1 | 台 | 8.5*元 |
7包 | 1 | 不接受 | 生物安全柜(单人) | 1 | 台 | 8*元 |
8包 | 1 | 不接受 | 致病菌分子分型数据处理终端 (未知病原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 | 1 | 套 | ***元 |
1.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5交货地点: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投标方式:本项目按包号投标、按包号中标。各包号内容不允许拆分或漏项,否则按无效处理。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8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投标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类医疗器械。
1.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无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情况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存款证明文件,或第*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年中任意*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成立未满*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电子签章的书面声明。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2)评标会议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