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年本地网视频监控类技术服务项目
单*来源采购公示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年本地网视频监控类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市公安*期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交场站监控、南浔区高清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期、中石油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等若干个监控类I**项目及*星监控设备维护服务进行采购,确保在线率达**%以上。具体采购清单及预估数量如下:
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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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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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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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月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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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金额(不含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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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头(不含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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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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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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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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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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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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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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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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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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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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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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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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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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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高限价依据《关于调整代维费用标准的通知》(中电信浙[****年]***号)。
1.2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元(不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单*来源采购原因
采用单*来源的理由: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为中国通服及下属企业单位,其提供的服务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上述理由符合《****浙江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版)》单*来源适用场景第**条的“中国通服及下属企业可直接生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物业后勤、仓储物流、代理咨询、装维运营等),能够完全满足需求,保障质量,**公允合理”,故建议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8月**日至****年8月**日,共4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电话:***********
地址: 湖州市新湖路1**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日 期:****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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