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至*角田公路水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公开招标的****普定至*角田公路水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于****年**月**日 **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未按文件规定到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建议按废标处理,重新招标。
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普定县交通运输局
**************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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