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中交海南总部基地项目及海口中交国际自贸中心项目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经过调研,对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中2.2招标文件附件:技术响应书评分办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原评分办法作废)。
2、原招标文件中2.6招标文件附件:电梯型号建议表取消。
本次招标对电梯型号的要求为:直梯、扶梯产品为国际原品牌,投标人为两项目所提报的电梯型号(消防梯、货梯除外)应为该品牌在中国大*市场的最新、最优、最高型号产品,对该产品应用到了新技术、新工法、新工艺,验收合格,并满足绿岛杯、**** 金级(*亚总部)、绿建*星、智慧办公建筑标准。招标人在评标期间、定标后均有核实的权利,如经核实后不符合以上要求,招标人有权利予以废标或中标后取消其中标资格。电梯质量标准应达到国际原品牌或以上标准,且所供电梯产品****应为“国际原品牌”****。
3、要求电梯控制系统向楼宇智能化系统完全免费开放。
4、2.**/s及以上梯速的电梯都要求配置电梯能量回馈功能。
5、2.**/s以下梯速的电梯,增加*段时间不用可自动进入节能模式的功能。
特此补遗。
海南中交总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中交*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航局第*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第*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