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基础设施工程清单编制控制价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年基础设施工程清单编制控制价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张公山公园北门西侧景观和动物园等2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市园林处****年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创城应急维修工程等其他工程清单编制控制价项目。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荣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号国华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3月**日**时**分
*.公示时间:****年3月**日-****年3月**日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建[造]**************
*.成交费率:2.**‰
*.服务期限:1年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照《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异议,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公示单位:********、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