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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医医院制剂设备一批(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市 中标信息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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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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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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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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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李**153****0139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制剂设备*批(*包)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

成交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全自动小型自动制丸机

品牌(如有):老药师/长沙市卓成医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

*、评审专家名单:吴少雲、王海涛、李超、孙颖荪、祁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金额(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8.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地块*期**#A***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8.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

****年** 月**日

 

项目进度
2020-10-15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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