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格化工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
电话:****-*******
通讯地址: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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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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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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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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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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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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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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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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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格化工研发中心项目 |
鹤壁市姬家山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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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为:**********。 |
1、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处理厂。 2、 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级标准要求。 3、固废:按照《*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固废暂存场所,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妥善处置。 4、噪声:采用隔振、减震、消声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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