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作业通道大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受********************委托, ***********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铁作业通道大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周日(8时-**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5-** **:**:**起至****-6-2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6-** **:**:**
答疑截止时间:****-6-** 8:**:**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经出售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次标书费,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仍需报名)。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年6月**日 8 时 **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本项目定于 ***2 年6月**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层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2、关于开标的说明
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汇信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投标人做出如下要求:
2.1 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维码入场。
2.2 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2.3 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招标人: 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 ****10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邮 箱: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 ***2年5月**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览表
采购人信息*览表
1 |
*****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 |
****-******* |
|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序号 |
线别 |
行别 |
里程 |
项目 |
备注 |
* |
1 |
包兰线 |
上下行 |
**+***、**+***、**+***、**+***、***+***、***+*** |
国铁桥梁作业通道大修 |
**座桥 |
唐包线 |
上下行 |
****+***、****+***、****+***、****+***、****+***、****+***、****+***、****+***、*****+***、*****+***、*****+***、*****+***、*****+*** |
||||
包环线 |
单行 |
**+*** |
||||
包白线 |
上行 |
***+*** |
||||
2 |
唐包线 |
上下行 |
****+*** |
唐包线上下行****+***桥作业通道大修 |
|
附件3: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温: ℃
***2年 月 日
注:此表内容修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