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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广东佛山市 中标信息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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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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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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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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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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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本项目于****-**-** **:**:**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 9:**~**:**。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报价时间
************* 1,***,***.** ****-**-** **:**:**
************ 2,***,***.** ****-**-** **:**:**
************ 2,***,***.** ****-**-** **:**:**

(先按**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原因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成交时间:****-**-** **:**:**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元*角。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南海区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定点竞价采购需求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标注“★”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技术参数和配置,对这些技术参数和配置的任何负偏离为无效报价。其他参数根据竞价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响应,欢迎竞价单位提供更优方案。 3.高于最高限价人民币224.00万元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一、★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南海区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 壹年(12个月,即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 人民币224.00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西路(即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 2.占地面积:127495.00平方米 3.建筑面积:19333.43平方米 4.物业管理总面积:127495.00平方米 5.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情况:办公场所一间、保安值班室及岗亭三个、保洁工具室一间(所有提供的场所不能用作住宿用),采购人产生的水电费用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成交人需要加班(包括临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等)的,成交人不得拒绝,采购人不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为方便管理,为成交人每天当班的12人提供有偿工作餐,不提供住宿。 提供有偿工作餐人员表 序号 人员岗位 人员数量 工作内容 1 主管 1人 详见“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配置人数及人员素质要求” 2 当班保安 4人 3 引导员 3人 4 厨房工 2人 5 清洁工 1人 6 祭祀炉管理员 1人 7.人员配置共36人。(注:投标人须按人员配置36人参与投标,其中祭祀炉管理员岗位1人因采购人设备还在采购中未正式投入使用暂不需到岗,具体到岗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未到岗前暂不支付此岗位人员费用,此岗位人员费用按5500元每月计算,未到岗前在每月结算服务费用中作相应核减,直至采购人通知成交人到岗才支付此岗位服务费用。) 序号 人员岗位 人数 备注 1 物业主管 1人 详见“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配置人数及人员素质要求”。 2 保安班长 3人 3 保安员 12人 4 保洁班长 1人 5 保洁员 12人 6 厨师 1人 7 厨工 1人 8 引导员 3人 9 炉板清理工 1人 10 祭祀炉管理员 1人 人员配置表 8.物业主管、服务引导员、厨师、厨工、炉板清理工、祭祀炉管理员的上下班时间与我馆相应岗位员工一致,保安班长和保安员轮值保持二十四小时在岗,其他人员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具体作息时间由成交人自行安排,每天上班总人数(在岗率)最低不少于29人,每月每天平均(在岗率)上班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保安每天3班,每班4人,环卫每天不少于10人)。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1.消防系统维护:采购人的消防栓、灭火器巡检,日常维护管理,每月提交检查报告,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报告、火灾的发现、报警及救援。 2.安保管理:维护采购人的正常治丧秩序,保障工作人员、丧属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护采购人的设施和设备,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2.1负责委托服务范围内的24小时安全监控、巡视,协助公安机关维持服务范围内的正常公共秩序。 2.2维护、指挥服务范围内交通秩序及停车位的合理使用。保证治丧场所秩序安全有序。不发生车辆损坏、丢失和管理纠纷。 2.3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红外报警设备)日常的清洁、工作状态的检查工作。 2.4 2号岗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入馆人员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等。 3.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负责采购人公共区域、道路、办公楼(含所有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业务大厅、礼堂、冷库、车间、机修、纪念楼、宿舍区、公共厕所、天面、天台等卫生保洁;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厕所堵塞疏通、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服务;保持馆区道路卫生保洁,每月对馆内道路至少用洒水车清洗1次;对礼堂、车间、业务大厅、走廊的地面,每月至少4次的清洗、吸尘和蜡水打蜡维护;地面鲜花清扫;8间值班室(含工会活动室)卫生保洁(每天1次),定期将床单和被褥更换;守夜室丧属使用后及时保洁,床单、被褥及时更换,窗帘至少每季度至少拆除清洗一次;篮球场卫生保洁,每月至少用水清洗2次(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公共环境管理:委托服务范围内(含室内、室外及国家规定门前“三包”范围)的日常保洁工作,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佛山市的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并做好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给办公室。 5.垃圾清运:负责全馆所有垃圾的清理运输及处理工作,必须按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法规对日常的垃圾进行合法清运处理,不能私自进行处理,如因成交人处理不当,导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6.厨师、厨工与采购人饭堂人员共同提供膳食相关工作,保证服从采购人饭堂班长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分配工作任务,保证食物安全、卫生、可口。 7.引导员需掌握采购人各业务流程及相关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治丧群众办理治丧业务、陪同引导治丧群众治丧,服务回访,并协助业务人员送单及其他工作,接待治丧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8.炉板清理工岗位负责车间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炉板的清扫保洁工作、遗物焚化处的清扫保洁工作、车间尾气处理车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尾气处理车间飞灰的收集清运工作、飞灰房的清扫保洁工作等。 9.清明期间拜祭期间的秩序维护(主要是安保和保洁的人力服务):清明期间9天,每天12人;清明纪念楼租用和搭建6×6米雨棚(带3个面挡风板)7套,共252平方米。 10.服务范围内化粪池及沙井及明暗沟渠清理。 11.全馆环境及卫生消毒(消毒用品由采购人提供)。每天定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消杀;在各场所合理配置免洗消毒洗手液、酒精等,强化外来物品、快递包裹的消杀工作。 12.告别厅(1、2、3、5、7、8号)室内前后厅所有地面石材(面积总包干)晶面抛光、石材结晶养护:对6间告别厅室内的地面大理石、水磨石、花岗岩打蜡、抛光、翻新;石材补缝、防水、晶面硬化、病变处理、抛光、防渗处理等,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晶面抛光、石材结晶进行专业的养护,一年共4次。 13.祭祀炉管理员岗位负责青松园侧临时拜祭区祭祀炉的日常管理、操作、维护保养(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引导群众使用祭祀炉;负责拜祭区禁燃禁放工作;负责拜祭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祭祀炉炉灰、飞灰收集清运工作;祭祀炉管理员岗位需每天有人员在岗,管理员休息时成交人需安排人员顶岗,顶岗人员费用已包含在总费用内;下班时间为所有群众都拜祭完成离开后才能关炉下班离开,所产生的加班费用已包含在总费用内,采购方不再计发。 14.负责守灵室管理,包括守灵室的物品配置、守灵前的准备工作,守灵中的服务工作,守灵后的清理工作以及守灵室日常管理维护(维修由采购人负责)。 15.保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岗位人员配置:保洁班长1名,专职厕所保洁员1名,保洁员11名 序号 保洁范围 备注 1 广场停车场、纪念楼停车场、维修车间、后停车场、工作车停车场、员工停车场 约9400㎡ 2 山顶小公园 约200㎡ 3 拜祭场 约790㎡ 4 业务中心广场 约4300㎡ 5 办公楼、纪念楼、宿舍楼道梯间 约2050㎡ 6 对礼堂、车间、业务大厅、走廊的地面,每月至少4次的清洗、吸尘和蜡水打蜡维护;业务大厅、接待室、告别厅、守夜室、群众休息区、简易厅、火化车间的地面、走廊及非立面的低位玻璃窗。 约8214㎡ 7 二楼、三楼会议室、2楼档案室和所有办公室 约554.8㎡ 8 党员活动室(包括门及非外立面的玻璃窗) 约83㎡ 9 机修车间维修场所 约400㎡ 10 业务楼二、三楼、接待室、群众休息区、冷库、告别厅、纪念楼、维修车间等洗手间 约514㎡(日常保洁,补充洗手液及纸巾、香水(洗手液、香水和纸巾由采购人提供)) 11 值班室7间、工会之家1间 150㎡ 12 馆内道路等非绿化维护面积需清洁场所 约18182㎡ 13 雨、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及馆区内所有建筑物天台、天面、下水道(口)卫生、明暗渠清疏、化粪池清理、垃圾馆外运送及处理 约23700㎡ 14 群众休息室风扇清理,一年2次 15 冷库、礼堂地面及玻璃门窗、松柏槽、台面、车间墙面、玻璃、前后厅、车间到尾气设备车间的通道、尾气处理车间 约6751.56㎡ 16 委托服务范围内(含室内、室外及国家规定门前“三包”范围)的日常保洁工作,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佛山市的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并做好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办公室的工作。 绿化养护服务范围之外的场地 17 告别厅(1、2、3、5、7、8号)室内前后厅所有地面石材(面积总包干)晶面抛光、石材结晶养护。 合同期一年四次对告别厅前后厅地面石材(面积总包干)晶面抛光、石材结晶专业的养护。 合计 约75289.36㎡ (三)人员配置、人员素质及其他相关要求 1.物业主管1名,专职人员,负责统筹整体物业项目管理和保安人员休息顶班,做好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和上报采购人办公室等工作。要求高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至55周岁,具备上岗资格证,退役军人应优先录用。 2.保安员(消防员)15名(含保安班长3名,保安员12名),要求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至50周岁,具备上岗资格证,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保安岗位设置和保安人员上班安排 序号 岗位性质 岗位 早班 07:30至 15:30 中班 15:30至23:30 晚班 23:30至次日07:30 1 24小时岗(含每班班长一人,具体岗位设置由成交人和采购人最后确定)(休息时需安排人员顶岗,不能缺岗) 正前门岗(1号岗) 1 1 1 2 二前门岗(2号岗) 1 1 1 3 业务广场岗(3号岗) 1 1 1 4 监控室(4号岗) 1 1 1 5 合计 12人 3.保洁人员13名(含保洁班长1名,专职厕所保洁员1名,保洁员11名),要求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至50周岁,其中专职厕所保洁员专职负责群众休息室的公共厕所和2号告别厅对开的公共厕所保洁工作。 4.厨师、厨工各1名,与采购人饭堂人员共同提供膳食相关工作,服从采购人饭堂班长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任务,保证食物安全、卫生、可口;要求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至50周岁,厨师须具备基本烹饪技能,持有有效健康证。 5.服务引导员3名:形象大方得体,沟通能力强,会使用电脑和常用办公设备,熟悉掌握采购人治丧业务流程,提供治丧咨询服务、协助群众办理治丧业务、引导群众治丧,跟踪服务回访,并协助业务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及其他工作,接待治丧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高中或以上学历,掌握电脑基本操作。女:年龄18至40周岁;男:年龄18至35周岁。 6.炉板清理工1名,负责车间炉板的清扫保洁工作、尾气处理车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尾气处理车间飞灰的收集到指定地点等工作,要求男性,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至55周岁。 7.祭祀炉管理员1名,祭祀炉管理员岗位负责青松园侧临时拜祭区祭祀炉的日常管理、操作、维护保养(维修由采购方负责),引导群众使用祭祀炉;负责拜祭区禁燃禁放工作,负责拜祭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祭祀炉炉灰、飞灰收集清运等工作,要求男性,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至55周岁。 8.清明节拜祭期间的秩序维护、保洁增加人力服务,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9.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人员数量,其价格按本次需求文件相对应的员工岗位参考待遇进行计算。 岗位参考待遇表 序号 人员岗位 人数 参考待遇(元/月/人) 备注 1 物业主管 1人 5800 成交人须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与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购买社会保险,保证本项目人员投入人员薪酬必须符合国家各项规定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保安班长 3人 4100 3 保安员 12人 3800 4 保洁班长 1人 3500 5 保洁员 12人 3300 6 厨师 1人 6000 7 厨工 1人 4500 8 引导员 3人 5500 9 炉板清理工 1人 5300 10 祭祀炉管理员 1人 5500 10.成交人所有员工相同岗位必须统一着装,衣服整洁、合身,工装样式、颜色应与采购人相关岗位相匹配或经采购人同意。 11.成交人派驻人员要加强员工管理,所有员工须持有效上岗证、挂牌上岗。成交人要加强职业教育,确保派至采购人的员工整体素质过硬。成交人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有关的问题,成交人负自行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2.特殊工种,如保安员(兼消防员)、厨师等要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参与投标单位至少有三名保安员持消防员上岗证,如无,成交人保安员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取得消防员上岗证,否则采购人有权撤销合同并且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函)。 13.成交人必须保证合法用工。 14.成交人基本要求:成交人聘请的人员须经采购方面试评估同意后方可上岗,不合格人员成交人需无条件换人;聘请的人员要求没有犯罪记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职业病、无精神病史(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在佛山市南海区二甲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包括职业病鉴定等,给采购方审查备案),厨师、厨工还必须提供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如成交人拒绝提交相关材料,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由成交人承担。 15.其他规定: 15.1搭膳对象及饭餐收费标准:搭膳对象为每天当班人员12人(具体的岗位为:当班保安5人,引导员3人、厨房工2人、炉板清洁工1人、祭礼炉管理员1人);早餐按7元/人/餐收取,午餐按15元/人/餐收取,晚餐按15元/人/餐收取(在月前向采购人购买餐票;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物价的成本上升情况,对餐费进行价格调整)。 15.2电费收费标准:电费以采购人抄表数为准,按供电部门的电费结算价收取,费用半年结算一次,在结算当月服务费用时扣除。 15.3水费收费标准:水费以采购人抄表数为准,按市政水费价格收取,费用半年结算一次,在结算当月服务费用时扣除。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合同(包括所有附件)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按《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执行。 (五)物业管理服务总体目标 1.总体目标 1.1管理规范、正常运作,达到全国示范单位的标准。 1.2各项工作规程符合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1.3环境管理、保安、保洁服务至少达优质服务标准。 2.具体管理目标 2.1年度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 2.2年度刑事案件、失、扒窃、火灾发生率为0。 2.3违章处理率100%。 2.4用户满意率85%以上。 2.5清洁保洁率95%以上。 2.6服务及时率95%以上。 2.7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率为100%。 2.8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2.9投诉回复率达100%。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计算标准及说明 1.成交人保证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不低于佛山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并保证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相关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采购人与驻场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对其在工作期间所受伤害不承担责任;成交人承担因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所产生劳资纠纷,影响服务质量的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人相应赔偿责任。 2.采购人若要求增减人员,将按成交人报价中相应岗位的人员费用增减物业管理费。 3.成交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相应的岗位,配备率100%,在岗率100%,未按合同配足相应的岗位人员,按物业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扣除相应人员服务费用,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4.若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发生变更的,则物业服务费用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作相应调整。 5.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调整而需对物业服务费用作相应调整的,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调整报告,采购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6.成交的物业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6.1人员工资、社保费、意外保险、岗位津贴、节日加班费、伙食补贴、高温补贴费、节日慰问金、住宿费、误餐费、培训费、税费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费用。 6.2清明纪念楼搭建雨棚搭建租用:清明纪念楼搭建租用6×6米雨棚7套,带3个面挡风板(共252平方米),满足45天使用要求,如使用期间破烂须立即补充搭建。 6.3清明拜祭增加物资及人力:服务区域秩序维护,清明拜祭重点时段(具体时间段由采购方通知)9个白天每天增加临时人力12人,工具用具等由成交人自理。 6.4日常地面基本除尘和蜡水打蜡:对礼堂、车间、业务大厅、走廊的地面清洗、吸尘和蜡水打蜡维护,每月至少4次,设备、工具由成交人自理。 6.5各类劳保保洁物品、设备的购置和维护等费用。 6.6告别厅(1、2、3、5、7、8号)室内前后厅地面石材(面积总包干)晶面抛光、石材结晶养护:石材补缝、防水、晶面硬化、病变处理、抛光、防渗处理等,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一年共4次。 6.7化粪池及沙井清理费用:委托服务范围内化粪池(每半年至少清理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理)及沙井清理(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理);排水沟清扫每月3次(含明沟、暗沟),设备、工具等由成交人自理。 6.8全馆环境及卫生消毒:含疫情防控常态化消毒,疫情防控常态化消毒用消毒液由采购人提供,消毒用的设备、工具等由成交人自理。 6.9全新工作服(含衣服和裤子),每人4套,夏、冬装各2套。 6.10全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用:垃圾处理、垃圾清运车辆、清洁清理用设备和工具用具由成交人自理。 6.11不可预测费用、管理费及税金、利润等。 7.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含如下费用: 所有属采购人设备、设施(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维修、物料(含充装物、填充剂等)、零件更换、零星修缮(人为损坏除外)、洗手液和纸巾、清扫炉板工具(吸尘器)、消毒剂。 8.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协商而定。 (七)其他相关要求: 1.所有管理、技术、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必须符合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南海区计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流动人口管理:按照南海区有关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执行。 4.劳动关系管理:遵守劳动法规用工,合理安排员工休息。 5.成交人和成交人的相关人员(含法人或负责人的亲属关系人员和员工等)不得在采购人场所范围内,注册工商登记,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合同。 三、服务期限:一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管理要求 1.采购人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导权和决定权。 2.成交人委派的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文明执勤。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能说普通话,能听懂粤语。 3.成交人保安管理须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管理并自备制服、警具、对讲机、电筒、值班登记等用具用品,保洁管理须自备工作服、卫生保洁用具、保洁记录登记等用具用品。 4.成交人对其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采购人对委托安保、环境卫生与保洁、厨师、厨工、引导员、炉板清理工、祭祀炉管理员等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年度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年度刑事案件、失、扒窃、火灾发生率为0;违纪处理率100%;采购人满意率调查85%以上;服务及时率95%以上;突发事件处理的及时率为100%;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投诉回复率达100%。 (二)服务要求 1.保安(消防员)服务要求 1.1采购人与成交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由成交人制定岗位职责,采购人批准后实施。全天候对采购人各区域进行值班巡查、消防管理(主要为采购人范围内消防设施的检查、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提交检查报告,火灾的发现、报警、火灾的救援)、监控。 1.2维护采购人的正常治丧秩序,保障工作人员、治丧群众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护采购人的设施和设备,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1.3全体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员,成交人应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保安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有消防培训证书优先录用)。保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演练安排。 1.4全体保安员均为采购人应急救援队员,成交人应对保安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应急救援培训,使保安员能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保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安排。 1.5负责报纸派送、收发快递等。 1.6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救援方案(如:火警、爆炸、投毒、非法集会、其他破坏、盗窃等),以书面的形式报采购人备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馆内无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 1.7成交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值班制度、闭路电视监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准军事训练制度、会议制度等。 1.8按采购人要求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入馆群众的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如有疫情)。 2.保安服务标准 2.1保安工作的基本职责 2.1.1上岗前应适当修饰,保持仪表、仪容的端庄整洁,精神饱满,在岗时不允许手插入口袋。 2.1.2保安人员的头发应勤梳理,不留长发,不留鬓角,不留长指甲。 2.1.3立岗时,在规定位置上立姿,左脚向左跨出,双脚与肩同距,作跨立状,上身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 2.1.4对讲机佩带在腰间皮带右后侧,用较慢语速进行对话。 2.1.5上岗要保持制服干净无褶皱,衣服纽扣全部扣上,大檐帽佩戴端正,佩戴白手套,穿黑色皮鞋,保持光亮,领带系好后,领带下口与皮带下沿相齐。 2.1.6不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场合穿制服。 2.1.7不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1.8值岗态度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不准代他人填写。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上岗前,当岗人员不准下岗。 2.2治安保卫 2.2.1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合理维持好车辆的秩序。 2.2.2保障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维持良好秩序。 2.2.3来访人员填写登记单,经过核实以后方可进入,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2.2.4搬运物品外出,必须开具放行条,保障公共财产安全,违禁物品拒进。 2.2.5交接班时要把物品、器材、当班情况、注意事项交代清楚。 2.2.6提高警惕,坚守岗位,遇突发性、危害性事故或事件、重大灾变发生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置,同时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可报警。 2.2.7按时与其他岗位进行轮换,确保采购人安全及保卫的要求,完成采购人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巡逻检查 2.3.1保护公共安全及公共设施,不得有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2.3.2办公区域及走道保障安静,不得有大声喧哗,无闲杂人员。 2.3.3公共场所无烟头、无明火。 2.3.4外围巡视,管理好车辆的停放、进出,使大楼内车辆进出停放有序。 2.3.5保安每小时巡视辖区内外一次,保持高度警惕性,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报警,不得有外来人员进入,如内部人员进入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 2.3.6巡逻时发现故意破坏财产和损害行为,行为可疑人员进行监视或问询,并按时做好记录,必要时立即上报。 2.3.7负责对进出车辆进行必要的引导。 2.4消防 2.4.1熟悉操作辖区内消防设施。 2.4.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达到“四懂”、“四会”,有相关专业技术。 2.4.3定期对消防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保障消防系统设施正常运转。 2.4.4对消防重地,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餐厅,天然气管道、气撬、机房、车间、施工工地等要加强检查。 2.5监控室管理 2.5.1熟知设备操作。 2.5.2不得有非工作人员进入。 2.5.3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2.5.4做好保密工作,与采购人管理人员密切配合。 2.6车辆管理 2.6.1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2.6.2熟悉采购人所有车牌号,能够辨别外来车辆。 2.6.3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密切注意车辆安全。 2.6.4严格按规定做好车辆停放和放行工作。 2.7停车场管理 2.7.1引导进入馆内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必须按划线车位规范停放。 2.7.2加强对外来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制度(尤其是非上班时间),设立登记簿,防止可能发生的盗窃事件。 2.7.3保持馆内道路特别是消防和急救通道通畅,进入馆内接送治丧群众或工作等人的车辆必须熄火等候。 2.8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 2.8.1值班人员每天17:00—次日8:00派专人在监控室值班,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和报告。 2.8.2制定视频监控系统值班等管理制度,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参加监控系统值班。 2.8.3值班人员应熟悉采购人整体地理环境及监控范围,熟练操作、维护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3.保洁服务要求 3.1室外及公共区域保洁要求 3.1.1室外公共区域: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积水、青苔,下水道(口)沟渠无积土垃圾、无异味。 3.1.2公共洗手间保洁要求: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积尘;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垢、斑点、积水、积尘;地面、墙面无污迹、杂物、积尘、蜘蛛网;厕所篓、垃圾桶无沉积物、臭味,外表干净,日常保洁。 3.1.3平时要保持馆内道路卫生保洁,每月对馆内道路至少用洒水车清洗2次。 3.1.4日常地面的基本除尘和蜡水打蜡:对礼堂、车间、业务大厅、走廊的地面清洗、吸尘和蜡水打蜡维护,每月至少4次。 3.1.5地面鲜花及时清扫(按内勤部要求执行)。 3.1.6值班室(7间)、工会活动室、守夜室、法医室每天卫生保洁,床单被褥按业务部门要求清洗(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1.7篮球场卫生保洁,每月至少用水清洗2次以上(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1.8冷库每天至少消毒1次以上(消毒液由采购人提供),每天早上负责运送内勤部遗物至遗物焚化处。 3.2室内区域保洁要求: 3.2.1地面: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地毯平整、干净。 3.2.2墙面:踢脚线、各种标牌、墙身表面干净,无灰尘。 3.3.3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积垢、臭味。 3.3.4玻璃窗室内面:明净、整洁,无积尘、污迹。 3.5.5各种设施表面干净,无积尘。 3.3.6厨房人员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规章制度及饭堂有关管理制度进行服务。 4.保洁服务标准 4.1日常保洁要求:每天对室内地面推尘吸尘1次以上,门厅内的其他部位,如玻璃门、柱面、墙面、灯座等,要经常清洁,保持光亮、明净。 4.2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有人员在场时应适当避开,不影响采购人的工作和群众办事,待其离散后,再予以补做;进出频繁和容易脏的区域,要重点拖擦,并增加拖擦次数。如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地面湿滑无法及时清洁,应在显著位置处放置“小心防滑”的告示牌,以防滑跤。 4.3遇下雨天,要在门厅进出口处放置脚踏垫,铺上防湿地毯,并坚立“小心防滑”的告示牌和增加拖擦次数,以防滑跤及将雨水带进走廊或大楼。 4.4定期对全馆区域的办公室、业务厅、接待室、告别厅、群众休息室、火化车间、冷库、新旧宿舍和各建筑物的走廊及通道用水进行全面清洗,每月至少4次。 4.5白天定时清扫走廊,时时保持地面干净。 4.6每日工作结束前,把垃圾集中后,带到指定地点,不得有垃圾过夜。 4.7门把手和楼梯扶手每天至少全面清洁一次。墙面、楼梯等装饰根据用材情况进行必要的定期养护。 4.8屋面平台、雨棚表面、玻璃弯顶适时清洁,馆内道路等每天至少清扫一次。 4.9馆内各办公室、工作区及走廊的天花每月至少清扫一次。 4.10地面基本除尘和蜡水打蜡:对礼堂、车间、业务大厅、走廊的地面清洗、吸尘和蜡水打蜡维护,每月至少4次。 4.11馆区道路每月至少用洒水车清洗二次,篮球场至少清洗二次以上。 4.12保持地面无脚印、无污渍、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 4.13门厅内的其他部位保持光亮整洁、无灰尘。 4.14玻璃大门无手印及灰尘,保持干净、光亮、完好无损。 4.15在楼内外适当位置设置垃圾箱、楼内垃圾箱烟缸内铺设细沙,垃圾每日至少收集2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烟缸满溢现象。 4.16扶手从上到下擦干净,档杆或玻璃档面,做到无灰尘、无手印。扶梯四周的墙面及消防器材上的灰尘要及时清理。每幢楼面的楼梯进出口处,要保持干净整洁。 4.17卫生间时时保持干净整洁,清洗先用洁厕净洗便池,并喷上消毒清洁剂;按顺序擦拭面盆、水龙头、台面、镜面;地面用拖把拖干,保持地面干燥干净;配备好卷筒纸和洗手液;喷洒适量空气清新剂,保持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4.18墙面和天花板整洁、无积灰和蜘蛛网。 4.19办公室每日需在采购人工作人员上班时打扫干净。 5.厨房工服务要求 5.1厨房服务质量标准 5.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穿戴整齐、干净、戴口罩帽子、挂牌上岗。 5.1.2每周配合我馆饭堂工作人员公布食谱,根据季节、口味,定期食谱。 5.1.3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服务热情周到。 5.1.4讲究职业道德,处理好饭堂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和打架。 5.1.5按采购人单位规定的就餐时间开门供餐。 5.1.6就餐时采取保温措施,随时供应热菜、热饭。 5.2厨房安全卫生标准 5.2.1饭堂值班员要坚守岗位,检查饭堂的安全工作。 5.2.2未经培训的厨房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炉具等。 5.2.3食堂的机械设备,和我馆饭堂工作人员一起使用和保养。 5.2.4使用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转。 5.2.5厨房工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责任人妥善处理。 5.2.6配合我馆饭堂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考核。 5.2.7加强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毒、防霉烂。 5.2.8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按工作分配,责任到人,坚持每天一小搞,每周一大搞的卫生制度,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及时检查卫生。 5.2.9灶房卫生、灶具、盛器要及时洗刷、消毒;生、熟隔离,初加工的蔬菜要分离,切制工具生熟分开。 5.2.10原料分类保管,库房无霉烂及虫、鼠害,墙壁干净无灰尘,地面整洁,门窗干净,要有三防设备。 5.2.11个人卫生应达到健康要求,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少于一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食品制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5.2.12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系围裙,戴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能穿工作服进厕所。 5.2.13操作时讲究卫生,不允许工作期间抽烟,操作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附近打喷嚏、擦鼻涕、挖耳朵或其他不文明的动作,尝味应用小碗和汤勺,尝后不能倒入锅中,严禁涂指甲油和佩戴戒指操作。抹布要专用,经常搓洗、沸煮消毒,工作时不得穿拖鞋上岗。 5.2.1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换衣帽、围裙),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大小便后要洗手消毒,不用围裙擦手擦刀。 5.2.15操作完后和每顿饭后,必须将餐厅各处清理整洁,地面冲洗干净,炊具清洗干净,各种食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 6.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控 6.1采购人对成交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沟通。 6.2成交人项目管理人需主动与采购人联络,定时征求意见并改进工作。成交人如更换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罚。 6.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一个安全、畅通、舒适、文明、环境卫生洁净的治丧环境。 6.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采购人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的要求,每月或每季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人与采购人中层干部调查、检查成交人的服务质量,并出具服务质量考评评分表,成交人考核评分需达到85分。 6.5成交人员工应遵纪守法,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及时率为100%,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投诉回复率达100%。 6.6如成交人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3倍处罚成交人,成交人须马上更换当事员工。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成交人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6.7成交人必须保证派驻采购人员工的稳定性,如员工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采购人单位之前,必须有一个星期的带班熟悉时间(带班人员在带班期间采购人不计发服务费),跟班人员熟悉之后得到采购人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成交人不报采购人同意就对人员调整调离的和未经采购人同意调整的,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处罚。 6.8成交人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9协助采购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提前上班,延迟下班,确保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10因成交人保安员失职、渎职原因发生被盗案件,成交人须赔偿相应损失。 6.11因成交人失职造成采购人工作人员、治丧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6.12如成交人员工在生产区域内违反采购人安全、环保、消防及生产管理制度等,按采购人相关制度考核处理。 6.13如因成交人员工缺岗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加倍处罚成交人,同时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 6.14成交人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不达标按合同扣分罚款,相关罚款在服务费中扣除。 6.15如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6.16告别厅(1、2、3、5、7、8号)室内前后厅地面石材(面积总包干)晶面抛光、石材结晶养护时,需对石材补缝、防水、晶面硬化、病变处理、抛光、防渗处理;石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晶面抛光、结晶专业的养护,一年共4次。经处理后的石材整体洁净率达95%以上,光亮如新;石材表面色泽统一、润泽、无腐蚀,表面平整、无划痕,手感细腻,防滑,无损伤;验收标准:每次施工区域测试数据中,平均光亮度70度或以上为“及格”,低于70度视为“不合格”,需重新返工并另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要求扣分处罚。 五、违约处罚标准 (一)采购人每月组织成交人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验收(见附件:南海区殡仪馆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成交人须保证考核服务质量评分达85分以上。如考核评分达到85(含)分以上标准的,服务费不作增减;如考核评分只达到85(不含)-70(含)分的,扣30分;如考核评分只达到70(不含)-60(含)分,扣50分;如考核评分低于60分以下的,扣100分,并要求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其他处罚 1.告别厅(1、2、3、5、7、8号)前后厅地面石材(面积总包干)晶面抛光、石材结晶养护,一年共4次(每季度一次)。如因设备、工具材料不符合要求、药剂使用不当、人员操作不当等造成石材损坏的,除赔偿修复费用外,还须赔偿修复期间告别厅停用的损失(按该告别厅上月平均租用收入费用计算),再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扣分处罚;如无对告别厅地面石材进行晶面抛光、石材结晶养护施工则每次按20000元费用给予扣除,另再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扣分处罚。 2.清明期间纪念楼搭建租用6×6米雨棚7套,带3个面挡风板,共252平方米,如无搭建租用按1800元/套的费用给予扣除。 3.清明拜祭9天重点时段每天增加临时人员12人,如无使用临时人员,按200元/人次每天的费用给予扣除;如采购人日常工作需要再增加临时人员,按每天200元/人次支付费用给成交人。 4.人员服装费(每人每年夏、冬装各2套)如无购买按90元/套进行扣除,如发现不购买工作服或购买不足数时,另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要求加以处罚扣分处罚。 5.委托服务范围内化粪池每年至少清理2次,发现异常及时清理;沙井至少每年清理4次,发现异常及时清理。如无按要求清理,按3000元/次的费用给予扣除,另再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扣分处罚。 6.全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用,如无执行,按2500元/次的费用给予扣除,另再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要求扣分处罚。 7.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厕所堵塞疏通,包括保洁人员无法疏通的,需聘请专业疏通公司付费疏通的情形,如因管道堵塞成交方处理不及时,采购方可自行聘请专业疏通公司疏通,所需费用由成交方支付,另再按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要求扣分处罚。 (三)成交人失职造成的经济赔偿处罚的,在服务费中扣除。 (四)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 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表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 举止 不穿工服、着装不整、不佩戴工作证、举止不文明 每违规一次扣2分 2 出勤 迟到、早退 每违规一次扣2分 无故旷工 每违规一次扣5分 3 工作 态度 不服从领导,不听从分配 每违规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辞退 4 上岗 上班时边吃边工作 每违规一次扣2分 服务态度不好,言谈举止欠文明 每违规一次扣3分 服务不好、故意刁难群众,造成投诉调查属实 每违规一次扣5分 上岗时看书、报、电视,收听广播、玩手机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每违规一次扣2分 上班时间脱岗、窜岗、打闹 每违规一次扣5分 未经允许,擅自做兼职者 首次扣5分,第二次辞退 上班时间工作任务未完成私自拾破烂者 每违规一次扣2分 因使用不当,造成公物及设施设备损坏、丢失者 每违规一次照价赔偿并扣3分 不按合同定岗、配齐人员 因无法招聘到服务人员,报采购人批准的直接核减每人服务费每天200元/天;没报采购人批准的或故意不配齐人员的处罚每人300元/天 故意损坏公物及设施设备者 每违规一次除照价赔偿外,另扣10分 5 制度 措施 方案 如违反此表未明确的其他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和严重错误的 按甲方员工守则和相关制度处罚 制度、措施、方案不健全 每违规一次每项扣3分 严禁外来人员留宿,禁止外来人员到甲方提供的办公住宿娱乐及会客,发现黄、赌、毒等行为 每违规一次视情节轻重扣5-20分,严重者开除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不按规定执行甲方的各项应急管理制度 每违规一次扣5-10分 6 保洁工作(外保) 裸露垃圾、垃圾死角、明显积尘积垢、蚊蝇孳生地、“脏乱差”顽疾 每违规一处扣2分 积水、积土、杂物、乱倒垃圾和人畜粪 每违规一处扣2分 路面、路沿、人行道、雨水口、树坑墙根、废物箱等不干净 每违规一处扣2分 垃圾桶有异味,表面不清洁,周边散落垃圾 每违规一处扣2分 水池不干净、有漂浮物 每违规一处扣2分 垃圾没有做到日铲日清 每违规一处扣2分 没有按垃圾分类将垃圾放到指定投放点 每违规一处扣2分 地面有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每违规一处扣2分 服务范围内化粪池及沙井清理不按要求清理的 每违规一次按3000元/次的费用给予扣除,并处扣5分 全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不按要求执行的 每违规一次按2500元/次的费用给予扣除,并处扣5分 7 保洁工作(内保) 楼道、地面有纸屑、烟头等杂物 每违规一次扣2分 墙面有乱贴乱画 每违规一次扣2分 公共设施设备有蛛网、灰尘 每违规一次扣2分 垃圾桶有异味,表面不清洁,周边散落垃圾 每违规一次扣2分 楼道口、地下室等堆放杂物 每违规一次扣2分 楼道内玻璃有蛛网、灰尘 每违规一次扣2分 日常地面的蜡水除尘不到位 每违规一次扣5分 没有进行全馆环境及卫生消毒(含疫情防控常态化消毒) 按2500元/次的费用给予扣除,并处扣5分 8 保安工作 值班及巡逻记录不全或不规范,发现巡逻保安与站岗保安聊天 每违规一次扣2分 门岗不按规定进行出入检查,导致非办公办事人员进入大楼内造成安全隐患 每违规一次扣3分 各停车场管理混乱,出现乱停乱放情况不协调处理 每违规一次扣2分 车辆停放不进行安全巡查,发生偷盗事件,或车辆出现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投诉索赔 每违规一次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并处扣5-20分 严格执行安防措施,防偷盗、防破坏、防火灾、防治安灾害等,严格安全巡查制度;严格遵守闭路电视监控室各项管理规定及节假日值班制度,没有甲方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刻逐级报告,报告主管部门。 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私自查看录像扣5—10分。违反值班值管理各项规定扣5分 做好重大活动、会议、检查的接待保卫工作,建立各级安全警戒方案,确保甲方安全稳定,圆满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任务。 达不到安全要求,无工作方案每次扣5分 因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出现办公用品、公共物品等失窃情况 每违规一次除照价赔偿外,并处5-20分 检查洗手间水、电情况或发现情况不报的 每违规一次扣2分 9 厨房工作 饭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穿戴整齐、干净、挂牌服务(需戴厨师帽、口罩)。 每违规一次扣2分 饭堂值班员要坚守岗位,检查饭堂的安全工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单独使用机械。 每违规一次扣2分 饭堂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未及时报告责任人妥善处理 每违规一次扣2分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每天一小搞,每周一大搞的卫生制度,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及时检查餐厅卫生。 每违规一次扣2分 灶房卫生、灶具、盛器要及时洗刷、消毒;生、熟隔离,初加工的蔬菜要分离切制工具生熟分开 每违规一次扣2分 原料分类保管,库房无霉烂及虫、鼠害,墙壁干净无灰尘,地面整洁,门窗干净,要有三防设备 每违规一次扣2分 操作完后和每顿饭后,必须将餐厅各处清理整洁,地面冲洗干净,炊具清洗干净,各种食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 每违规一次扣2分 10 设备 设备管理不当,造成群众投诉的 每违规一次扣2-10分,造成群众受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成交方承担赔偿责任 设备养护不到位的,影响甲方工作的 每违规一次扣5分/处;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处扣5-10分/处 维修响应不及时的,甲方催办后仍拖延的 每违规一次扣2分,每延误1天加扣2分 11 会务 未按时响应甲方要求,做好会议室摆位、茶水、清洁、空调开关等会务工作 每违规一次扣2分 12 其他 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引导员 每违规一次扣20分 消防设备维护及保养未能每季度检查测试一次,检查测试情况未形成书面报告报本单位 每违规一次扣3分 未定期疏通排污渠和化粪池,造成排污渠和化粪池堵塞 按3000元/次扣除费用,并扣5分 乙方每月不组织与甲方调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并出具验收报告 每违规一次扣5分 乙方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应急演练并编制演练计划,报告本单位审批后实施 每次扣5分 乙方每月不向甲方报告上月工作并提交书面报告 每违规一次扣5分 乙方每年不提交年度管理工作的书面报告 每违规一次扣5分 不配合采购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每违规一次扣5分 未对告别厅(1、2、3、5、7、8号)室内前后厅地面石材晶面抛光、石材结晶养护 按20000元/月进行扣除,并扣10分 全馆环境及卫生消毒 未按要求进行消毒消杀扣5分 违反其他此表列明的情形的 参照采购方有关制度处罚 13 奖则 抢险救灾、有效发现并扑灭火警 每次加5分 主动发现抓获小偷或处理紧急治安险情的 每次加5分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甲方采纳后给甲方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每次加5分 1.此细则采取百分制并与经济挂钩,比例为1:100即1分等于100元,如《物业物业服务日常质量与监管考核标准细则》未列明的以采购人执行的员工守则为准,具体处罚条款解释权由采购人负责。 2.成交人必须按本项目的内容和标准提供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成交人提供的服务要以人为本、优质文明。 3.成交人必须与采购人的管理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研究,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能如实提供检查时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4.采购人有权每月组织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沟通协调会,成交人必须派有关主管人员参加。 5.成交人员工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有明显标识的安全标志。不得损坏采购人设备。因成交人员工工作失误导致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6.采购人对成交人的物业管理服务监督检查。如因成交人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采购人认定工作能力不足,依法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并要求赔偿。 7.成交人要配合采购人做好上级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和突击检查。如检查不合格,成交人必须按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给予落实,且采购人依法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及按服务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8.成交人需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成交人不得将受托管理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 10.采购人如有重要检查、重要领导、嘉宾参观以及其他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加强保安服务。若遇火警、水灾、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配合采购人进行抢险。 11.配合突发事件如停电、停水、火警等做好应急措施,对刑事、治安案件及时阻止并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 12.采购人为成交人提供的办公用房和保安岗亭,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人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说明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 2.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 3.方式:转账、银行履约保函; (二)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5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5内失效。不计利息。 2.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乙方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七、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验收合格后当月的服务费由南海区财政以直接支付的方式划入成交人的银行账户。成交人于当月10日前将上月的详细费用表(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考核表等内容,含扣减的相关费用和违约金)交采购人确认后,凭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考核表与采购人结算上月的服务费(每月服务费为:乙方中标价12个月的平均值减除扣减的其他费用等),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则顺延,具体时间以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审批支付为准。如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不足一个月则按日计算服务费。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及人员管理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年度管理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乙方做好甲方相关部门与物业管理处的协调、沟通工作。 3.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的资料。 4.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委托物业区域内实施物业管理,组织实施经甲方审定通过后的物业管理制度。 2.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3.对甲方及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并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告。 4.人员管理 4.1乙方对所聘用人员严格审核,保证聘用人员无违法或犯罪记录、有相应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工作期间遵守法院规章制度,并在聘用前提供所聘人员的档案资料交甲方人事部门备案.按甲方要求提交员工的健康体检报告或证明。 4.2乙方应严格控制人员的更替频率每季度不高于5%,为维持物业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应在考虑承包利润的同时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 4.3乙方常驻用户单位的管理处主管以上人员应具备保安管理的专业知识及实际管理经验,主管应为专职人员,负责统筹整体物业项目管理和保安人员休息顶班,做好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和上报甲方办公室等工作。要求高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至55周岁,具备上岗资格证,退役军人应优先录用。员工最低工资及任职要求班长级以上人员选任或变更,应经甲方同意。 4.4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5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4.6乙方承包期间,采购人为成交人每天当班的12人提供有偿的工作餐,不提供住宿。乙方负责办公用水电费,甲方在不影响自身工作安排的情况下可予协助,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其他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特别说明除外。 5.建立资料收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管理、记录制度,制定符合法定标准及使用需要的操作程序,所有制度和规程均要上报甲方审定、存档。乙方上报并经甲方审定的规章制度均作为合同执行附件。 每月需向甲方报告上月工作总结,每年提交年度管理工作的书面报告。 6.保证甲方全部设施、设备的正常管理、运行,对甲方设备、设施及时养护、维修(合同约定另行分包的按约定),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并对相关设备的专业保养向甲方提供建议和方案。 7.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乙方要按照甲方签订的合同、质保协议及设施设备的使用要求,协助甲方监督施工质量,确保分包公司按时按质施工。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分包的项目,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监督施工质量,并对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乙方应按分包合同及时支付分包款项,分包商已按分包合同履行义务而乙方未依时付款的,甲方有权从物业合同总包款中扣除相应部分直接支付给分包商。 8.应采取合理的节能化措施,降低物业能耗。 九、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应达到管理方案及所有附件的管理目标及服务要求。委托管理期限内,每年度届满前一个月,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服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乙方应将管理中所有技术资料及档案移交给甲方审阅。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含附件约定)标准或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二)物业管理辖区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 1.出现盗抢、伤害等治安事件且乙方存在管理过失的; 2.出现重大消防、设备事故且乙方存在管理过失的; 3.乙方员工出现涉密、盗窃甲方资产、违规操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对甲方工作或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行政政策变更、甲方管理重大变动导致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在进场后三个月内(包含三个月),非甲方原因,并经甲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然没有达到竞价文件承诺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五)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六)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因法定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不再接受委托,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撤场时配合新的管理公司做好管理交接工作;乙方未履行本条款导致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或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障金且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自甲方处获得的所有资料、信息除用于甲方服务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合同提前解除或有效期满,乙方保存的全部资料(含电子文档)应立即返还甲方并不得留存副本,如发现违反本项约定的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引起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八)合同终止时,乙方代管的所有甲方物业、设施、设备应保证数量完整,正常运行,资产质量状况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相关物业、设备乙方应立即移交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如乙方代管的资产状况未达本项要求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接期间资产损失的,乙方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九)项目交接时间要求: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与原有物业公司完成各项交接。 (十)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合同(包括所有附件)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按《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执行。 十、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二)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服务质量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书面要求乙方进行工作整改(含更换人员)三次,乙方仍未能按要求做到时,视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二)经政府主管部门鉴定属乙方人为造成的设备或其他财物损坏、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三)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需在终止本合同之日起的二个月内给予赔偿。 (四)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任何条款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损失给予赔偿。 (五)如果乙方的员工(保安)向甲方投诉乙方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一经核实,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第一次发现从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1万元人民币,第二次发现同类情况的从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2万元人民币,第三次发现同类情况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可选择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服务或重新组织竞价会议选定乙方。 (六)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七)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三、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其他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议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七、合同生效 (一)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财政、会计结算中心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 1,***,***.**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年**月**日

项目进度
2022-07-13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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