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年*安市“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农技特岗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
(*)招募数量
****年,“农技特岗计划”招募人员统*安排在我市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聘用期1年,*年后合同自动解除。全市“农技特岗计划”指标***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年7月**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募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募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募程序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8日**时止,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安市****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招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发送至各县区指定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农业农村局在门户网站每两天更新*次报名情况。
(*)资格审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依据选认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即取消选认资格。
(*)选认方式。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可采取面谈、考试、考察或相结合的方式等进行。
(*)确定人选。拟选认人员名单确定前,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统*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认名单于8月**日前报市农业农村汇总后统*公示。
(*)培训签约。培训由设岗县区统*组织,不少于2天。拟选认人员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选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资格。
*、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号)执行,特岗农技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共****元,*年合同到期后,不再发放工资及相关待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市农业农村局:
吴 燕 ****-*******;
********:
*** ****-******* **********@**.***
********:
** ****-******* *********@**.***
********:
** ****-******* *********@**.***
********:
*** ****-******* *********@**.***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 ****-*******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良珍 ****-*******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
附件:1.*安市****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表
2.*安市****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招募报名登记表
*安市农业农村局 *安****
*安市财政局 *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