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湾沚区(原芜湖县)港航处执法基地迁建项目-趸船及栈桥监理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里社区*里创业园2**室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湾沚区(原芜湖县)港航处执法基地迁建项目-趸船及栈桥监理 项目服务范围:项目监理,建设内容包括建造钢质趸船1艘(型长**米、型宽**米、型深1.8米)和铝合金栈桥(长**米、宽3米)。 服务时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建造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质保期结束止。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和国家监理规范的要求以及业主单位授权,对所监理趸船及栈桥建造进度、安全、质量、投资额全过程管理。 |
*、专家评审名单
高峰、夏牧、刘为康、娄祥顺、夏林春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金额:3***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单位业绩:(1)2***年9月,芜湖市地方海事局*艘行政执法艇上坡大修监理;(2)****年2月,繁昌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基地趸船及跳趸建造监理;(3)****年2月,繁昌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船建造监理;(4)****年3月,芜湖水上站船舶改建监理项目;(5)****年12月,芜湖市滨江旅游船舶维修监理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地块*期,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财富广场**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地块*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