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手术器械、艾条采购及服务(*次)(招标编号:******-**-****)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评审)结果
**标包:
项目名称-******手术器械、艾条采购及服务(*次)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手术器械(耳鼻喉科)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名-第*名
投标人名称-***************-安徽维思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元
**标包:
项目名称-******手术器械、艾条采购及服务(*次)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艾条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名
投标人名称-安徽绿莹制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