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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2021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合同信息
河南驻马店市 中标信息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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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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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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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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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第*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承包人(全称):��************�牐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驿城区****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标段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驿城区****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标段�牐牐�

2.工程地点:�犠ぢ淼晔墟涑乔�板桥镇初级中学   �牐牐�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牐牐牐牐牐牐牐� ��

4.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新建操场改造,食堂顶棚改造。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位于**************:新建操场改造,食堂顶棚改造。中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牐���8����**��日。

计划竣工日期:��****�� ��**����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牐�**�牐�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角*分 (? *******.**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角*分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2.合同**形式:�牐�单价合同 ��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牐牐� ** �� ��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 ** ** 日签订。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 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月**日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牐� 组织机构代码:******************

址: �牐牐牐牐牐牐�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丰收路西段防水大厦***号

邮政编码: �牐牐牐牐� �� 邮政编码:��******�牐牐牐�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王恒 ��    

委托代理人:�牐� 委托代理人:��连天佑��   

话:�牐牐牐牐牐牐牐� 话:��***********�牐牐牐牐牐�

真:�牐牐牐牐牐牐牐� 真:�牐牐�/�牐牐牐�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牐牐牐牐牐牐�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号:�牐牐牐牐� �� 号: *******�牐牐�


第*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补充协议及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需经发包人确认)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牐�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牐�

联系电话:�牐牐�*********** �牐牐�

电子信箱:�牐牐牐牐牐牐牐牐牐� / �牐牐牐�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全路**号1单元**层**号�牐牐牐�

1.1.2.5 设计人: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牐�建筑工程甲级 �� ��

联系电话:�牐牐�*********** �牐牐牐� ��

电子信箱:�牐牐牐牐牐牐牐�/ �� ��

通信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住建局院内�牐�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规划许可内用地��

1.1.3.** 临时占地包括: 为施工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公共及他人用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必须满足设计及国家、地方、行业等规范要求��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以设计文件为准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定合同后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 �牐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会审后的全套工程施工图纸(不包含设计、施工等标准图集及相关规范)��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按投标文件承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岗位证书等开工前7日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当月**日报下月计划及当月完成情况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定合同后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性承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该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6.6 图纸的有关要求

1)承包人只能从监理人处获取图纸;发包人应首先将图纸送达监理人;经监理人审核后,再发给承包人。

2)除第1.6.6(1)规定的渠道外,承包人从任何其他渠道获得图纸并实施的行为,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3)发包人确认的设计调整造成工程项目或数量变化,承包人须接受并实施完成。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工程项目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承包人项目部 �牐�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牐�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监理人项目部��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牐� ��

1.** 交通运输

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通*平

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 知识产权

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交予他人使用,工程结束或本工程使用完毕后**天内交还发包人 

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享有署名权和修改权,发包人享有著作权��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不得随意在其他工程或交予他人使用,工程结束或本工程使用完毕后**天内交还承包人

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  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双方根据施工图纸确认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不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工程量差异据实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牐牐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 �� ��

身份证号:�牐牐牐牐牐牐� �牐� �牐牐� ��

务:�牐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牐牐� ��

联系电话:�牐� �牐牐牐牐� �牐牐牐� �牐� ��

电子信箱:�牐牐牐� �牐牐� �牐牐� �牐牐� ��

通信地址:�牐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牐牐�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施工期间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预计开工日期7天前,发包人协调承包人配合完成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的竣工图及交工资料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资料*套及电子版*套,竣工图*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后**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对现场施工的统*管理、安排和要求,同意并履行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相关管理规定,由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

2)按照规定、约定或者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计划(规划)、方案、报

表和其他资料。

3)按时参加与工程施工、管理、监管、审批等有关的会议,完善资料和档案管理。

4)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 支付其费用。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 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方对其恢复, 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5)承包人应避免因自身施工行为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引 起的各类损害,并承担相应费用。

6)负责与项目施工有关市政、交通、供电、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

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妥善处理合同履行或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与第*方的各种纠纷,并承担民事、行政等责任,在相关事件责任确定、纠纷解决前,发包人有权暂停相应款项的支付,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形象,发包人同时有权直接垫付相关款项,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9)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前做好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如有损坏承包方负责恢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如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按价赔偿。当损失或破坏是由第*方原因造成时,由承包人自行向有关责任人追偿。但追偿的过程及结果不应影响承包人对这类损失或破坏进行整改的进度及质量。

**)承包人需按有关规定要求签订并遵守项目廉政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

**)按发包人指令筹备、迎接各种检查,因此发生的物料、人工、机械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 中,且承包人不得提出误工索赔。

**)承包人同意并履行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考核办法等。

**)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为包括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提供劳动保护,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克扣。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发包人的责任(如未按时 支付工程款)为理由延期支付民工劳动报酬。若因承包人未按时支付民工劳动报酬导致民工有可能 停工、闹事、投诉、曝光等,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直接支付民工劳动报酬,并以代付款金额的 **% 扣罚承包人违约金,代付的劳动报酬及违约金将从承包人工程计量款中扣除,发包人并有权解除本 合同。本合同签订后,视为发包人已获承包人授权代其直接支付民工劳动报酬。

**)承包人应按规定办理夜间连续施工,安全生产以及噪声、扬尘管控、环保监督等手续费用 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和承包人报价内,不再单独计费。

**)施工期间如有外部阻挠,承包人负责协调并承担费用。

**)承包人负责甲供材的保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从发包人指定的施工用水、用电部位上安装计量表、配电箱、及管线并承担相应费用(含水电线路损耗)。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预存费由承包人缴纳并承担。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项目施工、验收、规划、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协调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名:��**�牐牐牐牐牐牐� �� �牐牐�

身份证号:�� ********�牐牐牐牐牐牐�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牐牐牐牐牐� �牐�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牐牐牐牐牐�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牐牐�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

联系电话:��***********�牐牐牐牐牐牐� �牐�

电子信箱:�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牐牐�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号�牐�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中标项目经理应保证每周至少*天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每缺席 1 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累计缺席达到 ** 天或连续 5 天缺席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带班应严格遵守《建筑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规定。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承包人 更换项目经理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擅自离场1天,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 元;擅自离场累计达到 ** 天或连续擅自离场 5 天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承包人承担本合 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 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原项目经理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承包人应撤 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如投标项目经理(或原项目经理)客观上已经 无法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 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有权通知该项目经理停止工作, 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按照通用条款 7.8.2 款【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处理。

3.2.5 其他要求:上述违约金在当期支付时扣除。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 ** 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及联系方式,并提交以上人员的岗位、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超出要求时间未予以 更换的,逾期 3 天以内的,承包人每日支付每人次违约金1*** 元;逾期 3 天以上的,监理人书面通 知该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按照通用条款 7.8.2 款【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处理。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月累计不超过 5 天的,应报监理人(总监)同意;月累计超过 5 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施 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承包人应指定有经验的人员代行其职,该人员用具备相应职责的资格 能力,且提前 7 天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原管理人员如能继续履职的,监理人责 令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如原管理人员客观上已经无法继 续履行职责的,监理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支付本合同总价 2%的违 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应保证每周至少* 天在施工现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每缺席 1 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元;累计缺席达到 ** 天或连续 5 天缺席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擅自离 场≤3 天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每人天1*** 元;擅自离场&**;3 天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 管理人员,并承担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3.6 其他要求

1)承包人人员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保证常驻现场,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现场。

3)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按建质[****]** 号文件的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相关规定的人数。

4)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事先同意,投入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如确属需要,承包人应选派在 资历和能力等方面高于其前任的人员报请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替换。

5)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撤换,承包人应在 ** 天内选派在资历和能力等方面不低于其前任的替代人员,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予以更换:

1)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

2)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

3)不遵守合同文件的约定和要求。 上述违约罚金在结算审计时扣除。

3.5 分包

3.5.1 分包的*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任何工程实施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已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将违法分包人驱除出施工现场,并按违法分包合同承包人可得利益的5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包人对违法分包人已施工部分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期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向招标人交纳工程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合同履行过程中阶段性退还(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承包双方另行协商)。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国家及地方规定、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国家及地方规定、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统*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名:�牐牐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牐� ��

务:�牐牐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牐�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牐牐牐牐牐� ��

联系电话:�牐牐牐牐牐牐牐牐牐牐牐� �� ��

电子信箱:�牐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牐牐� ��

通信地址:�牐牐牐牐牐牐牐� �牐牐牐牐�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牐�按监理合同执行��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工程变更涉及的工程量确认 

2) 工期延误及延迟的确认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工程;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在自检确定隐蔽条件后**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要明确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地点,并附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验收结果,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未书面确认的,不能视为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也不得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涉。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组织实施行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承包人应立即无条件整改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并按要求办妥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证件,建立门卫制度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驻马店市政府规定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并按照《驻马店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按照施工进

度拨付,在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 7 日内拨付 

现场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达到河南省、驻马店市相关规定,费用

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具体费用参照河南省或驻马店市关于此方面规定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约定开工日期7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按意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不因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增加费用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承包人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天,向发包人支付****元违约金 

双方进*步约定:

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对进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执行。因非发包人、设计人员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如果发包人提供切实证据,证明承包人按专用条款7.5款支付给发包人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承包人逾期竣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另行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来弥补实际损失。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导致监理延期服务,延期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进度不收农忙季节影响,保证农忙季节施工人员不减员。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决算合同总价的2%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年*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多年的统计资料,以**年*遇的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工程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认定。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2 材料与设备

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主要设备,承包人在批量采购之前应将拟购材料的生产厂家、规格、性能指标、检查报告等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时报送相关材料设备的样品,并对样品封存,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的视为不合格产品且不拨付该部分工程款。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选用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要求,承包人应另行选择供货厂家,重新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如果承包人重新选择的材料的质量仍无法达到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指定厂家,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负,增加的费用不调整。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执行通用条款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包括为发包方、监理方、造价咨询方等提供的办公用房并配置相应设备,具体配置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 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发包人委托第*方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但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得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 变更

**.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发生变更时,工程量依据变更图纸、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工程量并入结算工程量中,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确认方才有效。承包人在依 照变更调整施工,并在变更事项发生**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增减工程量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 监理人和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在收到合格资料后**日内对变更事项及工程量进行核实、计算, 存在问题的返回承包人修改,达成*致的返回承包人,最终变更造价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以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核机构认定为准另行结算。属于变更减少的结算,承包人必须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减结算为准,不再与承包人核对。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确认时,不能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承包人可敦促发包人尽快确认。 

**.4 变更估价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如果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综合单价,但因发包人要求出现材料变更的,则在原综合单价基础上只调整材差,且调差部分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如果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综合单价时,应遵循以下的规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不*致时,以图纸为准;若主材料描述与施工

图不*样,仅对清单项目主材料进行调价,综合单价中的其它**不调整,以投标报价时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费用为准。

上述单价确定办法也适用于本项目现场签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应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确认方才生效。工程发生变更时,工程量依据变更图纸、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并入结算工程量中。承包人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个工作日内, 将工程量签证单报送给监理和发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在收到资料后**日内对变更事项及工程量进 行核实、计算,存在问题返回承包人修改,达成*致的返回承包人。属于变更减少的结算,承包人必须以工 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减结算为准,不再与承包人核对。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确认时,不能视为变更工程价款 报告已被确认,承包人可敦促发包人尽快确认。

**.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览表》

**.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4)工程部分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以及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应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分包工程应有承包人与发包人人商定,并必须由发包人认可(认质认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定的材料设备**等进行结算。

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在施工时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市场询价确定,结算时以确认单价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额系发包人的备用金,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 **调整

**.1 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波动是否调整合同**的约定: /

因市场**波动调整合同**,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进行调整:

1种方式:采用**指数进行**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基准**的约定: 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季度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种方式:其他**调整方式: 材料**在施工期间与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季度发布**涨跌幅超过±5%时,对超出部分进行增减调整,不再优惠。人工**按照施工期间发布的平均**指数与豫建标定[****]**号文的差异进行增减调整,不再优惠。认质认价(暂估价材料除外)的材料**变化与招标控制价相比差额部分据实调整,不再优惠,如不进行认质认价,该部分材料**参照施工相同时期的材料信息价±5%以外部分进行调差。

**. 合同**、计量与支付

**.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采用的合同形式为:第(1)种,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施工期间机械、材料**变动在施工期间与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季度发布**涨跌幅在±5%以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的调整方法:   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3、其他**方式: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3 计量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承包人应于达到形象进度节点后向监理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

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7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

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达到形象进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

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的,监

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

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有下列情况之*的,不予计量:

1)无工程量报告或工程量报告资料不完整的;

2)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

3)工程量计算不符合相关计算规则的;

4)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

5)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的;

6)未按有关质量检查规范办法进行检查,未填写相应工程质量检查资料的;

7)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缺少应有的试验检测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实验,并未被确认为合格的;

8)合同外项目费用未按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补充计量资料未经审批的。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3.4 〔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3.6 其他**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主体完工后支付总金额**%,工程竣工经评审后支付总金额的**%,预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额支付。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为:合同签订时确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申请单 7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申请后**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后**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2 竣工验收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承包人对工程进行自验,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承包人自验合格后,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报告,监理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 天内完成初验审查,监理人审查后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完善和整改承包人在完成监理通知的全部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3)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审核完毕,并组织相关单 位完成竣工验收。(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完成后按照程序重新进行验收。(5)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组织进行移交,承包人做好配合工作。

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图 4 套、交工资料 4 套及电子版光盘 1 套。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完成工程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视为工期延误,按照7.5.2条【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执行

**.3 工程试车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6 竣工退场

**.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

**. 竣工结算

**.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审批程序执行,以发包人、承包人签字认可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 竣工结算申请书后 ** 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不能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不能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实际进度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实际进度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相关规定执行

**.4 最终结清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能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天内完成支付。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结算价款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工程验收合格后1年无息返还3%质保金 

**.4保修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通知后**小时内

**. 违约

**.1 发包人违约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发包人可顺延工期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

,发包人可顺延工期。

3)发包人违反第 **.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

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费用不增加。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费用不增加。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

7)其他: 无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 承包人违约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无瑕疵履行:承包人提供的服务、产品或者实施的工程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改进、更换、返工等责任;2)支付违约金、罚金、 罚款: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3)赔偿损失: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发包人可以获得的利益);4)发包人主张的其他方式。

1)若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所转包(分包)工程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该转包(分包)工程不予计量,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此而误期、产生质量问题或者发生纠纷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违反约定采购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由承包人负责更换和返工,因此误期或出现质量事故或隐患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按照违约采购或使用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的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施工。如第*次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就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重建或修复至符合标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数额不低于该部分合同价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能弥补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补充赔偿不足部分。 第*次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重建或修复,重建或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再次向发包人支付数额不低于该部分合同价**%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能弥补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补充赔偿不足部分。凡存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工程的款项。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意识差、管理不到位、技术水平低等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质量低下,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分部分项验收连续两次不合格,除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外,发包人有权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罚款、罚金等额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

4)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及临时设施等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要求立即改正,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还应按照所撤离材料或设备价值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承包人延误工期的,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日的,发包人有权分割承包人的合同工程直至解除合同,分割工程的单价及总价以实际发生的为准且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未恰当履行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的,由发包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修复费用 **% 的违约金。

7)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无法继续履行、实质上已经停止履行或者明确表示不履行) 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8)因承包人的违约致使本合同承包人根本目的或者阶段性目的不能实现,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在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承包人送达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停止相关工作,并在 **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完成有关现场工作和相关资料的交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相应违约金从合同金额中扣除。承包人拒不停止相关工作并进行交接的,每日向发包人支付合同签约总价1‰的违约金。

9)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违反工程款(包括预付款、各项措施费用等)专款专用约定的,除支付因此而导致的误期等赔偿责任外,还应按挪用款金额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人员违反合同文件承诺和约定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3.2 条、第 3.3 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 若承包人不能及时解决,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赔、补偿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事故受害 方,承包人不持任何异议。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每次扣罚合同总价款 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

**)承包人不得随意暂停施工,或者以暂停施工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施加压力获取不当利益。承包 人暂停施工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的,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予延长,复工及赶工等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未能将所有的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临时设施拆 除并清运完毕,否则视为工期延误,按照7.5.2条【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执行

**)承包人不得因与发包人的索赔问题、工程款结算问题,以及承包人与****或个人的 纠纷,或者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退场,影响发包人对工程的接受和运营。

**)承包人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廉政责任等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有权按上述罚款、罚金等额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性质及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失并支付 5%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据实赔偿

**.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投保建筑工程*切险和安装工程*切险,承包人负责投保,因投 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变更7天前通知所有当事人

**. 争议解决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按相关规定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发生后2天内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按过错比例承担,第*方过错的由获得赔偿的*方承担,没有获得方的,双方共同承担

其他事项的约定: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争议小组做出决定后立即执行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驻马店市 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条款

**.1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 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果承包人转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工 程总价款**%的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任何工程实施分包。

**.2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指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 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3 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音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 承包人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 放,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代承包人发放;如果给发 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5 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若在工程建设中有违规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人 员。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被更换人员。

**.6 工程建设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处罚均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再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可以从工程价款中扣除,同时还将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

**.7 如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步要求,不能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如果承包人提出顺延工期 申请,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确认时间为 ** 天。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能视 为同意顺延工期。

**.8 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9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有利于发包人的承诺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任何*笔款项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竣工结算后应提供全额发票) 

**.11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 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 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1 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驻马店市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1.2 工程竣工后,经工程所在清欠办公室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 承包人在园区内建设围挡和临时建筑应严格按照驻马店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执行,在合同 执行期间出现破损需及时修补。在施工工地设置视频监控,监控材料堆放、加工区域、施工现场和 发包人、承包人办公区、农民工生活区。以上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

**.** 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已考虑在工程期间内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切费用,管理人员及工人的 办公和食宿、交通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 承包人应配备柴油发电机,保证混凝土浇注、保证连续降水。

**.** 承包人组织深基坑支护专家论证,并承担专家费用。

**.** 承包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土方开挖及外运的政策和费用,并合理报价,此项费用单价中标后不调整。

**.总承包服务

总承包服务内容: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

**.施工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配合程度按专业分包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1.5%~3.5%(不含工程设备)协商确定。 

**.措施项目费(降水、基坑支护除外)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其他措施项目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25.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

项目进度
2022-08-18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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