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海晏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皖*********
*、项目名称:芜湖市海晏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芜湖鸠兹经济开发区飞跃东路*号院内2#厂房东边
中标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海晏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对芜湖市海晏路幼儿园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所有货物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并全程提供冷链运输.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货时供采购人查验所供应食材中,水家禽为净菜,蔬菜类可使用率应达**%以上,全部菜金粮油类、副食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编号(或**)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服务时间:*年(1+1+1))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潘尚莲 周翔 王鑫鑫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供应商业绩:
合同名称:芜湖市龙凤佳苑幼儿园食堂食材购销合同,签订时间:****年2月**日
合同名称:芜湖市向阳幼儿园食材购销合同,签订时间:****年8月**日
合同名称:芜湖市石城湖试验幼儿园食材购销合同,签订时间:****年8月**日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无。
(*)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海螺商务楼北楼4层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华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座4-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质疑联系方式: ***********,投诉联系方式:***********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附件-海晏路幼儿园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下载: 附件-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下载: 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