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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2022年第二批农药叶面肥等采购项目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市 中标信息
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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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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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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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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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袁**139****6838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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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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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县****年第*批农药叶面肥等采购项目第1

*、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辉隆集团*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

3.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磷酸*氢钾

品牌:辉隆

规格型号:亩用量** 克(有效成分)

数量:***.7

单价:1.***/

*、评审专家名单:张新民(组长)、张乾坤、***(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及询价文件约定,2.9*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高速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田鑫(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览表

3.响应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进度
2022-09-07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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